跳至內容

讨论:楊某訴肖某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新增話題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由辰羽嘉在話題有小錯誤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1 個月前
版本資訊
版本
來源 https://database.caixin.com/2025-08-02/102348221.html
貢獻者
完成度
備註
校對

快速刪除討論

[編輯]

文章來源清晰明了,來源於楊景媛的Bilibili賬號(RISE-UP)也就是訴訟當事人自己的貼文。 209.9.115.67 2025年7月30日 (三) 14:05 (UTC)回覆

有小錯誤

[編輯]

病歷內容真實,可證明原告楊景媛就診的事實,本院予以採信。這裡應該是被告肖明瑫 辰羽嘉留言2025年8月1日 (五) 21:48 (UTC)回覆

去看了原版,內容也是這樣的。然後下面寫着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辰羽嘉留言2025年8月1日 (五) 22:45 (UTC)回覆
是原告楊景媛就診 辰羽嘉留言2025年8月1日 (五) 22:4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