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紅渡廚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請注意留言用詞[編輯]

他人不同意某案,未留理由,可能一時沒空,未必「是在對上面的意見不合而進行報復,且是在破壞維基的討論環境」。[1]請注意留言用詞。--Jusjih討論2021年10月24日 (日) 22:02 (UTC)[回覆]

回復@Jusjih閣下。沒空這個藉口也太拙劣了,沒空可以選擇不回復,既然回復了理應表明反對原因是什麼。討論不等同與投票。試想一下如果每個人都反對,且不表明原因,那麼討論應該如何進行下去?這不是破壞維基討論環境是什麼?--紅渡廚討論2021年10月25日 (一) 04:35 (UTC)[回覆]

第一次重大警告[編輯]

請勿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文庫。請注意m:Terms_of_use/zh-hans#4._對特定行為的限制「不能在我們的站點上進行如下活動:」「通過對項目站點或連接到項目站點的服務器或網絡施加過度負擔擾亂服務」。寫字間不停打轉「刪除各種文獻中對日文及韓文類似文獻的引薦」留言,[2]恐怕是「對項目站點或連接到項目站點的服務器或網絡施加過度負擔擾亂服務」。特此第一次重大警告,副知全部其他管理員,何況維基文庫:管理員#避嫌也有管理員避嫌不過三的不得已例外。--Jusjih留言) 2021年11月14日 (日) 17:55 (UTC)原內容由Jusjih刪去,為保證討論頁面完整性,紅渡廚將其恢復。——紅渡廚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12:20 (UTC)[回覆]

@Jusjih:我認為就此人的連續幾條編輯,定然不構成「過度負擔」,不然機器人是不是都違反了使用條款呢?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5日 (一) 12:38 (UTC)[回覆]

正在減少日韓鏈接的方法[編輯]

中華民國刑法法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國籍法 (中華民國)都已用{{Otheruses|Special:链入页面/(消歧义页)}}減少日韓鏈接。前提就是有消歧義頁,就不必鏈入太多漢字文化圈頁;沒有消歧義頁,仍用漢字文化圈鏈接。--Jusjih留言2022年1月24日 (一) 03:06 (UTC)[回覆]

回復@Jusjih:感謝您的留言。我想重申的是,所謂的漢字文化圈說法自始自終我就沒有認可過。無論再怎麼更改,充其量只是隔靴搔癢。——紅渡廚留言2022年1月24日 (一) 12:47 (UTC)[回覆]

有關閣下更換模板的問題[編輯]

12月[編輯]

閣下更換模板的條目,基本上都有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的抬頭,恐並不是「PD-PRC-CPC更合適」,而是「可以加PD-PRC-CPC,跟原PD-PRC-EXEMPT同列」。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09:29 (UTC)[回覆]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對於閣下觀點不敢苟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款寫的是「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並沒有說全國人大和國務院(國家機關)的任何文件就一定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因此,只有當這些文件同時是中共中央的文件,才可視作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紅渡廚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09:47 (UTC)[回覆]
首先我並不反對您對於某些條目的更改。我所提出的,僅就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宋慶齡病情的公告‎、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建立偉大的領袖和導師毛澤東主席紀念堂的決定等幾個文獻。以後者為例,有非常明確的「決定」體現在標題處,自不必論;前者,宋慶齡是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就其病情發出公告無疑是其所服務的立法機關的機關自身行政事務上的工作環節,不宜孤立地理解為需要中共中央的身份來保駕護航。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0:05 (UTC)[回覆]
關於宋慶齡病情的公告並無明顯的立法、行政、司法性質,我不認為您所說的「其所服務的立法機關的機關內行政事務上的工作環節」能夠充分證明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另,毛澤東主席紀念堂的決定這個文獻是我的疏忽,它確實具有非常明顯的「國家機關的決定」性質。——紅渡廚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0:33 (UTC)[回覆]
以及還有這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告,是為宋慶齡舉行國葬的決定,同樣不是由中共中央就可保駕護航的,同樣也要加回PD-PRC-EXEMPT。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4:56 (UTC)[回覆]
同時在下需要指出的是,宋慶齡病情的三個公告,均在國務院公報1981年第11號中,根據文庫當前的共識,是可據這一點使用PD-PRC-EXEMPT或黨政公報模板的,並不存在PD-PRC-CPC更合適這種看法。——但我也並不否定在這裡使用PD-PRC-CPC,只是就「更合適」這個表述提出商榷而已,別無他意。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5:02 (UTC)[回覆]
關於宋慶齡病情的公告,我之前確實沒有注意到收錄進國務院公報。既然現在已經確認收錄公報,那麼我對PD-PRC-EXEMPT模板沒有任何意見了。以及我想解釋一下之前認為「更合適」的原因,是看到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 (2022年)這樣的好幾個有中共中央名義卻又無明顯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所以想着把這些文件的版權模板一起改了,在這其中卻又並沒有仔細鑑別每個文件的不同情況,簡單粗暴地改用了PD-PRC-CPC模板。在此向您表示歉意,並感謝您願意對我的問題予以指正並修改。—— 紅渡廚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5:32 (UTC)[回覆]
您客氣了,彼此互助而已,很高興與您討論問題。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5:42 (UTC)[回覆]

1月[編輯]

留意到閣下對於部分19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地方抬頭之法規文件有不同理解,進而替換原用之標記,對於相應操作引用之基礎姑且討論明晰化。

在當期時之立法權限,由共同綱領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開立之,併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條例等而賦予各立法權限,下級法規均可經上級核准生效。而相對應之文件依據版本所述之、即均是在當期時經過上一級權力機關核准發佈,即完全合乎當時代之行政立法過程,故而現代理解之地方性法規是應毋庸置疑的。

如以1980年代後變化之法理術語因素檢視,或許可言之為並非採用後來立法程序形成之版本,但以不同時空背景之各自立法整體特點及因素、亦需避免劃一僅以單一基礎檢視,必要綜合各項因素對比和解析。——Longway22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03:45 (UTC)[回覆]

回復@Longway22:感謝您的留言。我想強調的是,法律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法律的事情只能由法律說了算,您所謂的這套「今為古用」的理論,並不為任何法律所支持(如有,請指出)。並且我想指出的是,關於地方性法律(此處指廣義上的法律),《立法法》規定了兩種法律,即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您將這些文獻直接等同於地方性法規,未免簡單粗暴。
另,考慮到該問題有必要讓維基文庫社群廣泛知曉,後續討論煩請您移步至Wikisource:寫字間#有關於立法法施行之前的法律文獻的模板問題
再者我想提醒您的是,既然該問題已被您提出了討論,那麼您不應該立刻修改原文獻的任何內容,而是等到討論後社群得出共同結論後再做修改,否則有導致編輯戰的可能。——紅渡廚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12:20 (UTC)[回覆]
閣下這裡似乎是訴諸於觀點、於上區討論而言認為與閣下交互意見之所謂嚴肅與否,並非該爭議提取之因由,個人認為是各自理解法理等方法方面有所差異而致。當然,閣下可以嘗試述明閣下明確之疑問、即是否如閣下欲表示:閣下認為特定時間線前,不存在合乎閣下認可法條框架之立法活動及法例文本?期望閣下需要進一步釐清提供可進一步商議之適切提問,如可以此方略展開或可利本地增進協調協作等活動。 Longway22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02:43 (UTC)[回覆]
那個,恕我才疏學淺,能否麻煩您使用白話文進行交流?您講的話我往往要一遍一遍地理解,這樣實在是有礙溝通。——紅渡廚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12:54 (UTC)[回覆]
閣下是否斷言因為立法法沒有規範過法律施行前的地方立法及地方法規文本,所以立法法實施前也就沒有這些活動和文件Longway22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08:00 (UTC)[回覆]
謹為精煉要點提及簡略。 Longway22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08:01 (UTC)[回覆]

版權討論子頁的移動戰[編輯]

Wikisource:寫字間#2023年初的移動戰請求社群看法。尊重版權很重要,所以閣下請求討論能理解。請用維基文庫:移動請求討論足以有爭端的重命名。--Jusjih留言2023年2月7日 (二) 04:06 (UTC)[回覆]

這是警告⚠️[編輯]

閣下在4月14日下午14:57以「你說人話會死?」對user:Longway22進行人身攻擊,請停止此類行為。 好好討論,勿上升成人身攻擊。 Assifbus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02:37 (UTC)[回覆]

感謝閣下參與校對。只是我略存有二三疑問。不知閣下參照版本為何,我系基於File: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pdf再次錄入,該版本中並未使用阿拉伯數字。「給」字確係我缺漏,但從「棄」和「併」字來看,不知是否還有另一掃描件版本使用了不同的字形? Teetrition留言2023年7月9日 (日) 12:42 (UTC)[回覆]

抱歉,網有點卡,未及時回復。剛剛已經回復在寫字間相應討論中。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3年7月9日 (日) 12:45 (UTC)[回覆]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編輯]

您好,當您在所有討論頁或開頭是「Wikisource:」的頁面中參與討論時,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結尾加入四個波浪號標記(~~~~,可使用按鈕)來簽名,使系統自動將您的用戶名或IP地址以及發表評論的時間加入到頁面中。這些信息在參與討論時對其他人將很有用。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訃告 (李鵬), Talk:癸酉本石頭記, Talk: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意見。謝謝您的參與。 --Cewbot留言2023年11月9日 (四) 04:1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