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國話寫法拉丁化——理論·原則·方案/中文拉丁化的原則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中文拉丁化概說 中國話寫法拉丁化——中文拉丁化的原則
作者:中文拉丁化研究會
北方話拉丁化的方案

中文拉丁化的原則

[编辑]

--九三一年九月,在海參威舉行的「第一次拉丁化中國字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文字拉丁化的原則」十三條。這裏我們把它歸納成下面的十條,字眼上也略有更動的地方,但並不因此損害原來的意思。

(1)大會認為中國漢字是古代封建社會的產物,是中國特權者羣壓迫勞苫羣衆的工具之一,是掃除文盲的主要障礙;我們要創造一種通俗而接近大衆的,適應現代科學要求的文字。

(2)要進行文字國際化的路線,在中國語言中,要助成中國語言中的國際化的過程。

(3)因此,我們根本剷除象形文字,代以拼音文字。大會堅決反對用象形文字的邊旁來作拼音文字---日本的「假名」。高麗的「諺文」及中國的「注音字母」;為解決上述諸項,大會認為只有採用拉丁化的中國文字,也只有在拉丁化的基礎上,才能發展形式是民族的。內容是社會主義的大眾文化。

(4)「文言」是種「特權的言語」,和大衆的活潑的言語隔絕的,實現拉丁化,是為接近大衆,使大衆獲得新的語文的運動。

(5)大會反對那種對拉丁化的自由主義的態度,說:拉丁化只是初級教育的工具,以後,仍要教授漢字的,大會認為拉丁化的中國文和中國大衆的口頭話,不僅有發表政治的,科學的,技術的思想之可能,而且也只有中國文字的拉丁化,只有中國大衆口頭話之書面化,才能使他們的語文有發展的可能。

(6)大會絕對反對豪紳買辦們的國語統一運動,認爲這是最有害的,違反民族政策一切原則的運動。大會認爲採用中國的一種方言,作為全國的標準語,是不可以的。中國的方言,至少可分為五種:(1)北方音,(2)廣東音,(3)福建音,(4)江浙音,(5)湖南及江西一部分的口音,各地方言,應有其自己獨立的文字,以便這些地方用土著言語,自由的發展文化。

(7)大會認爲在中國文字拉丁化的過程中,必須以中國大衆生活中所使用的言語為根據,而進行淸洗言語中的一切政治上有害的,思想上是異己的因素(如遠東華僑中有稱「合作社」為「官小舖」,「繳會費」為「打捐」等等),清洗極端的土語和那些本來有相當中國話的失却原意的夾雜的俄國話(這也是指遠東華僑而說的)。

(8)大會認爲只有拉丁化,才是國際革命的,政治的,科學的,及技術的各種術語有機地貫輸到中國語言語的國粹派的理論,同時(2)也反對那些要把各種術語卽刻一律用國際化的形式的「左」傾的主張。

(9)大會認爲語言文字的發展過程,是隨着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而發展的,但是這個發展過程,可以而且必要用一切所有的方法,來意識地加以推進的。所以,對於那些認為中國文字的拉丁化一般的是不可能的,或者說在現在不可能的——消極的觀點,以及那些認為在拉丁化文字未深入大眾之前,要即刻一律廢除漢字——「左」傾的觀點,大會認爲都是不正確的。

(10)因爲拉丁化的出發點,在於根據勞動者生活的言語,所以,研究中國方言的工作,在文化政治的意義上,有第一等的重要。大會認為在各方面來研究中國的方言,廣大地來發展這個研究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大會,特別地贊許蘇聯科學學院方言研究院所進行的中國方言學的工作,並認爲必要在比較廣大的範圍內繼續進行這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