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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卜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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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刪卜易
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第九
 

用神,卽前各類之用神也。元神,生用神之神卽爲元神。忌神克用神之爻也。仇神者克元神而生忌神也。

例:辰月戊申日占父近病,得乾爲天變風天小畜。

父母戌土⚊世 妻財卯木⚊
兄弟申金⚊  官鬼巳火⚊
官鬼午火○  父母未土⚋
父母辰土⚊應 父母辰土⚊
妻財寅木⚊  妻財寅木⚊
子孫子水⚊  子孫子水⚊

一人持此卦而問予曰:近病逢沖卽愈。此卦乃系六沖,但父病之甚,再爾看愈於何日?予說此卦辰土⚊未土⚊戌土⚊三重父母爻,當擇其旺者而用之,今辰土父母臨月建,卽用辰土爲用神,目下病重者,乃因申日沖寅木而暗動,木動以克辰土。彼問:卦中午火發動,寅木𨿽動,不克辰土。予曰:午火𨿽動化出未土,午與未合,午未相合不生辰土,所以此辰土單受寅木之克,不得午火之生,故此病體沈重,須待丑日沖去未土而午火無合,其土災退。果於丑日起牀。 原劍按:生我者元神,克我者忌神,生忌神且克元神者仇神。「仇神」者何?實「我克成仇」者也。我克者或是仇神。「生忌神克元神」的仇神的能力,也許就是「反克」的原理。木,生木者水,克木者金,克水生金者土,應是木克土,卻成土爲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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