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88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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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世婦抱子升自西階,君名之,乃降。」

「諸侯朝服,元端素裳,夫人亦如之」者,亦朝服也。當是「展衣。」註云「褖衣者,以見子畢,即侍御於君,故服御進之褖衣也。」人君見世子於路寢,升自西階,是自外而入也。凡生子,無問妻妾,皆在側室。

適子庶子見於外寢,撫其首咳而名之,禮帥初無辭。

此適子,蓋世子之弟,庶子則妾子也。外寢,君燕寢也。燕寢在內,以側室在旁處內,故謂此為外也。《疏》曰:「庶子見於側室」,此以撫首咳名無辭之事同,故與適子連文,云「見於外寢」耳。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國,不以隱疾。大夫士之子,不 敢與世子同名。妾將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問之。 子生,三月之末,漱澣夙齊,見於內寢,禮之如始入室, 君已食,徹焉,使之特餕,遂入御。公庶子生,就側室。三 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見於君。擯者以其子見君所 有賜,君名之。眾子,則使有司名之。

擯者,傅姆之屬也。「君所有賜」者,此妾君所偏愛,而特加恩賜者,故其子君自名之。若眾妾之子,恩寵輕略者,即使有司名之也。疏曰:「前文已云適子庶子,見異於世子,今更重出者,以前適、庶連文,故此特言庶子之禮。」

「庶人無側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問之也,與子 見父之禮無以異也。

問之之禮,與執手咳名之事,欽帥記成之辭,皆與有爵者同,故云「無以異。」

凡父在,孫見於祖,祖亦名之,禮如子見父,無辭。

應氏曰:「《辭》者,夫婦所以相授受也。祖尊,故有其禮而無其辭。」大全方氏曰:「以祖名之而不以父者,事統於尊故也。」

《玉藻》

士於君所言大夫沒矣則稱諡,若字,名。士與大夫言 名,士字大夫。

「名士」者,士雖沒,猶稱其名,以在君之前也。與大夫言而名士,則謂士之生者也。大夫之生者則字之。

於大夫,所有公諱無私諱。凡祭不諱,廟中不諱,教學, 臨文不諱。

公諱,本國先君之諱也。「私諱」,私家之諱也。凡祭,祭群神也。

凡自稱天子,曰「予一人」伯,曰「天子之力臣。」諸侯之於 天子,曰「某,士之守臣某。」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某。」

一者,無對之稱。天子三公一相處內,二伯分主畿外,諸侯,蓋股肱之臣,宣力四方者也。屏者,藩屏之義,所以蔽內而捍外也。

其於敵以下,曰「寡人」,小國之君曰「孤」,擯者亦曰「孤。」

此章與《曲禮》小異。此據自稱為辭,彼則擯者之辭也。

上大夫曰「下臣」,擯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名,擯者 曰「寡大夫。」世子自名,擯者曰「寡君之適。」

此明自稱與擯者之辭不同也。

公子曰「臣孽」,士曰「傳遽之臣」,於大夫曰「外私。」

適而傳世者,謂之世子。餘則但稱公子而已。讀「孽」為「枿」者,蓋比之木生之餘也,故以臣孽自稱。驛傳之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車馬之役使,故自稱傳遽之臣也。家臣稱私,此大夫非己所臣事者,故對之言,則自稱外私也。

《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

「私事」,謂非行聘禮,而以他事奉君命往使鄰國也。隨行之人,當謂之「介。」曰「擯」者,擯是主人之副,今以在賓館而主國致禮,則己為主人,故稱擯也。「私人」,己之屬臣也。私事使而私人擯,則無問上大夫、下大夫,皆降而稱名,以非正聘故也。

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 士為賓也。

公士,公家之士也。若正行聘禮,以公士為擯。其下大夫往行小聘之禮,則擯辭稱「寡大夫」;其上大夫往行大聘之禮,則擯辭稱寡君之老。賓讀為擯介也,謂大夫有正聘之往,必使公士作介也。方氏讀賓如字,謂擯雖為賓執事,其實亦與之同為賓而已,故曰「與公士為賓也。」

《雜記》

卒哭而諱:「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與父同 諱。」

卒哭以前,猶以生禮事之,故不諱其名。卒哭後,則事以鬼道,故諱其名而不稱也。此專言父之所諱,則子亦不敢不諱,故曰「子與父同諱」也。父之祖父母、伯父、叔父及姑等於己,小功以下,本不合諱,但以父之所諱,己亦從而諱也。若父之兄弟姊妹,己自當諱,不以從父而諱也。又按:「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謂庶人。此所言以父是士,故從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