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88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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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母之諱:「宮中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與從祖昆弟同 名則諱。

「母為其親諱」,則子於一宮之中亦為之諱。「妻為其親諱」,則夫亦不得稱其辭。於妻之左右,非宮中、非其側,則固可稱矣。若母與妻所諱者,適與己從祖昆弟之名同,則雖他所亦諱之也。

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周禮》

《地官》

《媒氏》,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

訂義《鄭鍔》曰:「男女始生三月,父名之際必記子版,則知其二十、三十可以嫁娶之時矣。」

《儀禮》

《士冠禮》

冠者立於西階東,南面,「賓」字之,冠者對。

「對,應也。」其辭未聞。下有賓祝辭,不見冠者應辭,故云「未聞。」

《字辭》曰:「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爰字孔嘉,髦 士攸宜。宜之於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 所當。」

假,大也宜之,斯為大矣。伯仲叔季,長幼之稱。甫是丈夫之美稱,或作父。唯其所當者,二十冠時,與之作字。猶孔子生三月,名之曰丘,至二十冠而字之曰仲尼,有兄曰伯,居第二則曰仲。但殷質,二十為字之時,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二十為字之時,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是呼伯仲之時,則兼二十字而言。若孔子生於周代,從《周禮》呼尼甫,至五十去甫,以尼配仲,而呼之曰仲尼是也。若然,二十冠而字之,未呼伯仲叔季。今於二十加冠而言者,一則是殷家冠時,遂以二十字呼之;二則見周家若不死,至五十乃加而呼之。若二十已後死,雖未滿五十,即得呼伯仲。知義然者,見慶父乃是莊公之弟,桓六年莊公生,至閔公二年慶父死,時莊公未滿五十,慶父乃是莊公之弟,時未五十。慶父死,號曰「共仲」,是其死後雖未五十,得呼仲叔季,故二十冠時,則以伯仲叔季當擬之,故云「唯其所當也。」

名字部總論

《穀梁傳》。

《名重父命》

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卿曰「衛齊惡」,今曰衛侯惡,此 何為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奪人名,不奪人親之所名, 重其所以來也。王父名子也。

「不奪人名」,謂親之所名。明臣雖欲改,君不當聽也。君不聽臣易名者,欲使重父命也。父受命名於王父,王父卒,則聽王父之命名之。傳言「王父,則祖也。」范云:「欲使人重父命也」者,父命名於王父,王父卒則己命子。

白虎通

《姓名》

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紀,尊事人者也。《論語》曰:「名 不正,則言不順。」三月名之何?天道一時物有變。人生 三月,目煦亦能笑,與人相更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 之。故《禮服傳》曰:「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於祖廟。」於祖廟 者,謂子之親廟也,明當為宗祖主也。一說名之於燕 寢。名者,幼少卑賤之稱也,寡略,故於燕寢。《禮·內則》曰: 「子生,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立於阼階西南,世婦 抱子升自西階,君命之士適子執其右手,庶子撫其 首,君曰:『欽有帥』,夫人曰:『記有成』」,告於四境。四境者,所 以遏絕萌芽,禁備未然。故《曾子問》曰:「世子生,三月,以 名告於祖禰。」《內則》記曰:「以名告於山川社稷四境」,天 子太子使士負子於南郊,以桑弧蓬矢六射者何也? 北男子之事也。故先表其事,然後食其祿。必桑弧何? 桑者,相逢接之道也。《保傳》曰:「天子生,舉之以禮,使士 負之者何?齋肅端綏之郊,見於天。」《韓詩內傳》曰:「太子 生,以桑弧蓬矢六射上下四方。」明當有事天地四方 也。殷以生日名子何?殷家質,故直以生日名子也。以 《尚書》道殷家太甲、帝武丁也,於臣民亦得以生日名 子何?亦不止也。以《尚書》道殷臣有巫咸、有祖己也。何 以知諸侯不象王者,以生日名子也?以太王名亶父, 王季名歷,殷之諸侯也。《易》曰:「帝乙謂成湯」,帝乙謂六 代孫也。湯生於夏世,何以用甲乙為名?曰湯王後,乃 更變名,子孫法耳。本名履,故《論語》曰:「予小子履。」履,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