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08-劉知幾-史通-4-4.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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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言地節河平具述宣成二帝宣帝地節四年成帝河平二年

其紀年𭈹如此武稱元鼎每嵗皆書始云元鼎二年續云元鼎三年

三年宜除元鼎之號也哀曰建平同年必録始云哀帝建平三年續後

云哀帝建平三年按同是一年宜云是嵗而已不當言重言事也此所謂標舉

年號詳略無準者也

   第三科

釋災多濫其流有八一曰商㩁前世全違故實

二曰影響不接牽引相㑹三曰敷演多端準的

無主四曰輕持善政用配妖禍五曰但伸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