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47-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1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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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前此數未之或爽雖准通融之法臨時㣲有増減計扵均

平之法成数無不脗合各年𣲖单由票府州見存卷案歷歷可

稽也其後正兌忽𣲖至二萬九千六百視原額驟増一萬四千

石而竒矣改兌忽𣲖止一千九百五十視原額驟減七千石而

竒矣懸絶巳甚奉单之日靡不駭而且疑然竟莫知其所自起

𦕅一具訴而當路輙不報也嗣是年年因仍遂為常例而不聞

有所更訂者夫以一郡正兌六萬石而泰州止二萬九千是十

分而五也一郡改兌三萬七千石而泰州止一千九百不十分

而一也增正兌一萬五千石歳計多徴銀一萬六千両多徴米

九千五百石則十分而又加七也民之重困不啻塗炭而倒懸

矣頋不知漕規於各省果如是偏重而不均否𫆀假曰奉 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