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71-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39.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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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而各僧免陳奏之擾有司易於追徴而百姓遂田里之安矣妄議如斯

惟有司者裁之〇或又有云此租若不歸一錢粮不免拖欠欲令每寺止

留僧数名或照近議四六之数以四分給僧六分歸民通籍原額租米若

干将六分之租毎石科米四升盡散與田户為業其四分者照舊取租各

辦納粮差中間如有冐名詭𭔃者許其自首還主如違查岀沒官但姦僧

去籍已乆米数雖載在册租額不得查考或云舊有砧基簿係元時遺製

具載田叚租米甚明但僧匿不肯岀或云一本在府庫求之亦無有今欲

清查租額必先下令各田户凢帶僧租者俱許從實報官不報者查出或

𬒳首定行沒入然後以米使租米歸一則僧不欠粮民不苦累尤為經

乆可行今将諸説俱存之以俟採擇砧基㩀丘文荘衍義𥙷漳人云站基誤

塩法考 國家置六轉運以統領天下塩筴而福建有都轉運塩使司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