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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表之外”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可惡罪 “意表之外”
作者:魯迅
1928年
新時代的放債法
本作品收錄於《而已集

有恒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詫異我為什麽不說話,我已經去信公開答復了。還有一層沒有說。這也是一種新的“世故”。

我的雜感常不免於罵。但今年發見了,我的罵對於被罵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來做廣告,顯而易見,不消說了。還有:

  1. 天下以我為可惡者多,所以有一個被我所罵的人要去運動一個以我為可惡的人,只要攤出我的雜感來,便可以做他們的“蘭譜”,“相視而笑,莫逆於心”了。“咱們一夥兒”。
  2. 假如有一個人在辦一件事,自然是不會好的。但我一開口,他卻可以歸罪於我了。譬如辦學校罷,教員請不到,便說:這是魯迅說了壞話的緣故;學生鬧一點小亂子罷,又是魯迅說了壞話的緣故。他倒乾乾淨淨。

我又不學耶穌,何苦替別人來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難移”,也許後來還要開開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說過的“主將”之類以外,新的都不再說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個人”,“某學者”,“某教授”,“某君”。這麽一來,他利用的時候便至少總得費點力,先須加說明。

你以為“罵”決非好東西罷,於有些人還是有利的。人類究竟是可怕的東西。就是能夠咬死人的毒蛇,商人們也會將它浸在酒裏,什麽“三蛇酒”,“五蛇酒”,去賣錢。

這種辦法實在比“交戰”厲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寫雜感。

但再來一回罷,寫“不敢寫雜感”的雜感。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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