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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北盟會編/卷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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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十一 三朝北盟會編
卷七十二 靖康中帙四十七
卷七十三 

起靖康元年十二月五日丙寅盡二十二日癸未

五日丙寅,金人索馬一萬匹。

《泣血録》曰:金人移文開封府,索良馬一萬匹,開封府掲示,自御馬而下並拘籍,隠蔵者,全家並行軍法,許人告,賞錢三千貫。在京除執政、侍從、卿監、郎官許留一匹,得七千餘匹,盡送軍前,内侍、班直、禁軍自控納之,甚有媿色,自是士大夫跨驢乘轎,有徒歩者,而都城之馬羣,遂空矣。

金人使八千人入城。

自此上宿都省或朝堂,不復宿都亭驛矣。

差文武官各二十員,随金人軍,往兩河交地。

每州各一員,中書侍郎陳過庭爲交地都提舉。

六日丁卯,金人索軍器。

先是,城陷日,軍兵抛擲軍器,士庶之家往往蔵匿,金人知之,移文開封府,索軍器,開封府掲示,許人告,收蔵軍器者,悉納赴官,限滿不納,依法䖏治。凡甲仗庫軍器,以車輦去,或用夫般擔,數日方盡。

七日戊辰,開封府召募潰散使臣軍兵。

使臣軍兵潰散,未有所歸,恐其作亂,開封府乃散榜召募,依舊収係,支給口食,於是稍稍有出者。

軍器監奏收軍器。

准尚書省劄子批送下軍器趙監丞奏劄子:奉聖㫖:差官四壁招收潰散軍兵,漸次歸復。所有郭京、傅臨正等所招出戰之士,盡是賊徒,不逞浮浪之輩,既不能出戰,又不能守禦,久費國廩,致誤大事,既已潰散,又乘勢作過,接熟金人,相爲表裏,刼掠良民,披帶衣甲,未有拘收指揮,竊慮因而愈生不便,伏望聖慈,明降睿㫖赦罪,其元請器甲,限三日送納,如或違限隠蔵,不依今來指揮,許人告首,并依軍法,復取軍器監出榜,限三日送納,其遺棄軍器,多差人拘收,所有民間収到軍器,並令自齎赴監送納,如依所乞,須至指揮。右。出榜曉諭軍民戰士等,仰詳前項,都省批狀,指揮日限,據元請器甲,限三日,須管赴監送納,如或隠蔵,不依今來指揮日限送納,許人告首,以慿送所屬,依軍法施行。

中書侍郎陳過庭、防禦使折彦質,出使兩河,交割地界。

金人請以大河爲界,朝廷遣陳過庭、折彦質,割河北、河東地,又遣大小臣二十員持詔而行。

詔民間權主典雇人口。

以散失者眾,議訪尋,逐隠匿者莫肯歸還也。

開封府折還百姓金銀度牒。

尚書省劄子:吏部侍郎、兼知開封府王某劄子:今契勘根括金銀,充大金犒軍之物,已奉聖㫖,許用茶鹽鈔并官誥、度牒給還,臣今擬數進呈,取進止。依劄子奏付開封府吏部王尚書:正迪功郎,六千貫;承信郎,五千五百貫;承節郎,三千貫;進武校尉,二千貫;進義校尉,一千六百貫;進武副尉,一千二百貫;進義副尉,八百貫;守闕副尉,五百貫。度牒,一百五十貫;紫衣,五十貫;師號,三十貫。右。榜使府已闗牒吏部等處,等候逐處降到上件告牒,別曉示齎鈔赴庫,自百姓客人爲始,仍以折納之數赴府庫自陳,錢數不多者,許同狀,出榜市易務張掛曉示,元送納金銀匹帛人户等,仰詳前項省劄,各冝知悉。

九日庚午,遣使臣六人,往諸路撫諭。

詔曰:「大金軍已登城,歛兵不下,朕親出郊,見兩元帥,和議遂定,宗社再安,生靈獲全,㤙徳甚厚。仰諸帥守監司,各令軍民安業。」仍先往軍前請號以行,恐四方隔絕日久,未免疑惑。粘罕在青城齋宮曽言及之也,後竟拘留不發。

金人索河北、河東守城親屬,質於軍中,以待割地。

金人恐河北、河東守臣未肯割地,乃取四十五處守臣親屬質於軍,以待分割地界了日送還。又取蔡京、童貫、王黼、張孝純、蔡靖、李嗣本等家屬二十餘家,及李綱、吳敏、徐處仁、陳遘、劉韐、折可久、可求,開封府唯命是聼,其或在貶所,或有出京者,具以實告,其見在者,次第發遣之,自是開封府召集團結,大小繩列於廊廡,不遣者,累日飲食不給,寢處不問,啼飢號寒之聲,朝夕不絶。

左言主管殿前司公事。

以彈壓衞士,故有是命。

十日辛未,詔府庫所有,盡犒賞金國軍兵。

詔曰:大金軍已登城,歛兵不下,保安社稷,全活生靈,㤙徳甚厚。今來京城公私所有,本皆大金軍前之物,義當竭力以犒大軍,自皇后家爲頭,有能徑率先竭財犒賞大金軍兵者,令開封府具名聞奏,當議優與官爵。右。已行差官,徧行根括,竊慮人户未知,尚敢隠匿窖埋,致使本朝有虧信義,或如前蔵埋者,並行軍法。

軍前退馬羸蹇者,督責甚峻。

開封府揭執政以下科歛金銀榜。

准尚書省劄子:勘㑹元帥府台令,所科金銀彩段,除開封府並四壁官科外,令科定前執政、選人、校尉所納金銀彩段。右。劄下吏部、閤門、御史臺,依科定合納數目,火急多差人分付告示,應合納官,立便依數赴開封府納,不許時刻住滯,今劄付開封府,照㑹拘催送納,施行須至指揮。前執政、尚書、承㫖、内翰、開封共六員,每員各金二十兩、銀五百兩、彩段三十匹;侍郎、給事、舍人、諫議、侍御、正使承宣、觀察使、左金吾衞上將軍已上,共三十三員,每員各金十兩、銀四百兩。

十二日癸酉,開封府掲牓拘催戚里權貴豪富之家財物等。

開封府掲榜示曰:「見奉聖㫖:拘催戚里權貴豪富之家,竭其家財,以助犒賞。今來累日並未見人戸盡數齎納,竊慮未見罪責,致將金銀等藏埋。右。榜人戸,將本家所有金銀表段,竭其家資,赴府送納,如敢藏埋,許諸色人告,以十分爲率,將三分充賞,先以官錢日下代支,其犯人,依軍法,知情蔵寄人家,亦許陳告,給賞,不爲陳告者,與犯人同罪。」民情詾詾,殆不聊生,午刻,有從政郎陳符,率先詣開封府投狀,乞以見開和樂樓正店内銀器,盡數輸官以犒軍,詔改合入官,與堂除差遣一次。

十三日甲戌,鄭皇后宅以隐匿金帛,詔追父祖官。

開封府督責金銀甚急,鄭皇后宅以隐匿金帛,不肯盡數輸官,有詔父祖並追毁出身以來文字,其餘奪官者甚眾,又枷項幹辦使臣等,號令於市。

誅指揮使蔣宣、李福、盧萬。

《京師記聞》曰:先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城破時,上獨坐小殿中,聞報城破,倉惶有殿班直指揮蔣宣等數百人,挾駕曰:「陛下之危,只在頃刻,臣等願從陛下奪西門出,當以死衞陛下;不爾,即悔無及矣!」上曰:「汝等忠義可嘉,但事不可知,俟遣大臣探。意若縱兵下城,走亦未晚。」蔣宣候定,即日除觀察使,於是稍定,殿班等遂入奉宸庫,盗金寳器皿,殺内侍梁揆等,或以兵擊牕壁,又斫㑹通門,莫敢誰何。今事定,遂誅之。

軍前索銷金畫匠二十人,索酒匠五十人、酒三千壺,悉與之,拘籍鋪戸家財。

朝廷命開封府曹官使臣,拘交引質庫金銀綵帛鋪家至戸到攤認拘籍。

十四日乙亥,大元帥起兵,發相州。

《日曆》曰:大元帥承御前蠟書,促援甚急,乃輒離相州入援,或者以汪伯彦守相州嚴備,且宜住相州,假如虜人至,必不可犯,王叱之,於是集諸將於世㤙堂,議入援之路,秦仔、劉定、侯章請從濬、滑,徑赴京師,諸將皆曰:「河氷未合,濬州渡無船,一不可也。滑州即虜人寨,其次長源、韋城皆大寨,豈能徑往,二不可也。」秦仔等曰:「以帛縑横絶河中,兵馬攀援以渡,彼滑州、韋城大寨,可轉戰而南耳。」諸將曰:「虜人在滑,帛練在南岸者,其誰維之?借使者半渡,虜人斷維,則何以轉戰而南?戰士則可,大元帥大王將如何?即轉戰不勝,退安得帛縑復渡乎?」仔等不能對,諸將欲囘邢、洺,自恩州渡往北京,王語之曰:「曷不徑趨澶淵?」諸將曰:「爲其逼李固虜寨,萬一驚擾,非萬全耳。」㑹孟世寧自北京遣人來投文字,自元水鎭過子城渡適北,氷合可行,乃定議,然隂陽官選日,猶欲二十五日起發,耿南仲請以十四日行,前期差劉浩爲先鋒,領人馬南趨濬、滑,以疑虜騎,又移檄大名府路帥司,差兩將人馬,分遣前去舊魏縣駐劄,暨吾軍到岸之際,庶㡬防新魏縣虜寨之金人,一將於内黄縣駐劄,以防滑州虜寨之金人。大名府路都總管司差閤門祗候孟世寧領兵二千屯内黄縣,大名府路兵馬都監王彦領兵二千人屯舊魏縣。乙亥,進發。
初,相人及五軍止知軍行,南趨湯隂,由濬滑路,至是出北門,申刻,次臨漳縣。伯彦以相州及兼權眞定府路安撫司公事、馬歩軍都總官職事,前一日交割與通判趙不試,遂侍王行。
王在相州也,欲得近上宗室相親,有兵馬鈐轄士居,服屬最高,故常同宿食,至是,士居常次王馬而行。是夕宿臨漳縣,大卿夏鰭宅失火,煙焰亘天,或以為奸細放火,以報虜人耳,眾甚恐,王安卧帳中,謂左右曰:「無之。」已而果然。使臣馳報,黄河欲凍,王燃香禱於天地河神。

十五日丙子,大元帥投牒黄河中央。

《中興記》曰:十四日晚,探者報黄河氷已解,十六日,當立春,乃黄河當拆氷,上下震懼,以爲宗廟社稷無疆之休在此一舉,是日五更,楊青報元水鎭氷再合,施草布土訖,王乘小車安然而渡,大軍悉渡,唯後糧車過氷薄䖏,陷溺者十餘,又使臣高公海,馬溺於河,既渡,三軍讙譟。時久雪隂晦,至王渡河,皎日麗空,隂雲解駁,紅黄雲擁日而行。是夕,宿元水鎭,王坐帳中,置酒,召耿南仲、汪伯彦、耿延禧、高世則,舉杯慰勞。

津般諸庫絹赴軍前。

初,金人索絹一千萬匹,朝廷至是盡撥内蔵、元豐、左蔵庫所有,如數應付,河北積嵗貢賦,及浙絹、南絹悉令津般。京師上四軍、京畿保甲,盡充般擔人,三衙使臣,分地方監督,然終日所般才數十萬,金人擇絹不堪者,漬以墨水退換,酋長怒曰:「大軍在此,尚欲渝盟邪?」朝廷乃於内府選擇北絹之竒絶者,方發行。
《避戎夜話》曰:金人索絹一千萬匹,朝廷如數應付,皆内蔵、元豐、大觀庫,河北積嵗貢賦,爲之掃地,如浙絹悉以輕踈退囘,而不敢重卻也,又復易去,凡十餘日,遞般尚未盡,京師上四軍盡皆執役,三衙使臣盡皆分地監督,每軍各執旗幟爲辨,意氣揚揚然以爲己功,訴其勞苦,爭持文領照㑹來請食錢,又復矜誇云:「獨我纔去,便得収領,並不退囘。」殊無愧色。

尚書省火。

是夜尚書省火,燒工部、禮部,將尚書省牌擲火中,乃息。

十六日丁丑,大元帥至北京。

《中興記》曰:王宿於元水鎭也,先鋒劉浩遣一騎兵齎狀,申稱所統人馬至濬州,值大河未凍,先發丁順將前軍五百人濟舟至岸,中軍猶未渡,前軍逢胙縣鐡騎千餘人,疾馳至滑州,邀截衝斷我軍,丁順將殘兵東走,浩將中軍共二千人,自濬縣沿河路回來,追赴大元帥府,聼候使喚。是日,五更起發,慮恐滑之虜騎,追襲劉浩,奔衝北來,命不須發,嚴飭諸將,蓐食乃行。是日雪霽,所定程頓,至某店早食,不敢如約,由小徑,遂與扈從庖傳相失,王至村舍下馬,村人爇草火為王温酒、炙脯腊,王呼耿延禧等圍火而坐,未久,村人有報旁近有三虜騎問康王軍㡬日到,村人告以過數日矣,金人以鞭撃鞍云:「失探!失探!」王聞之,即上馬行,申刻,至北京。是時乍晴,師人多寒,王呼諸將問卹,且軍士見王躬擐甲胄,上下馬無倦色,每見軍士,輒慰勉之,故三軍皆如挾纊,王以耿延禧寒,取所常服綿裘畀之,又以伯彦不耐寒,解所服墨綠番羅戰𫀆並縧以賜,權知大名府張慤、北道總管顔岐暨諸司,率官吏軍民出郊以迎,王歸於府治,北京新遭軍變之餘,人心不定,王每出號令,人心慰服,是時京城圍閉,又號令不通,王軍在河北,天下不得聞動靜,及是渡河,駐軍北門,天下申陳四集,取决帥府矣。
《汴都記》曰:是日立春,朝廷送土牛、綵仗往二酋,粘罕不受曰:「傳語趙皇,不用許多禮數。」

金人陷潁昌府,知府何志同先棄城走。

《遺史》曰:金人既破京師,駐兵城下,慮有四方勤王之兵,乃焚戮四輔州郡,以怠援兵之心,故分兵犯潁昌府,知府何志同棄城遁走,金人據其城,根括金銀物帛鞍馬,不可勝計,又三日縱火,殺人死者十七八,遂屯於潁昌。
《别録》曰:粘罕遣兵破潁昌府,指揮不得入韓琦宅,至是百姓數千人皆入其家,並免殺戮。

金人送東道總管胡直孺、知武勝軍張堯佐入城。

先是,應天府帥胡直孺以東道總管領兵一萬來勤王,至襄邑,遇鐡鷂子百餘騎,一萬之衆不戰而潰,直孺爲金人所獲。初,張堯佐守威勝軍,解潜與金人戰於其境,潜敗,堯佐降。至是金人送兩人入城中。

金人請以知澤州高世由爲西京留守,河東轉運使張友極爲大金隨軍轉運使。

金人在河東執高世由、張友極至京城下,至是請任使之,蓋示和議定,不欲自專也。初,太原既陷,分河東爲兩路,置安撫使以治之,嘗命友極爲河東隆德府路經畧使者是也。
《僉言》曰:粘罕令朝廷出敕,以高世由守西京,張友極爲大金隨軍轉運使,催督畿甸民糧以餉軍。

十七日戊寅,再免公私房緡一月。

再遣割兩河地界使臣。

先是,金人欲再遣大臣督割兩河地界,朝廷遣陳過庭,而金人拘留,至是日始遣,復増差使臣十人。

十九日庚辰,督責金銀,委御史臺、大理寺、開封府根括。

朝廷以金銀之數未敷,督責甚峻,仰御史臺、大理寺、開封府,見捕輸納愆數,踰限者根治,雖戚里、權貴、豪族,官至承宣使,婦人封邑至恭人、夫人,皆荷項拷掠,期於必納而後已。又詔許納金銀人評直,還茶鹽鈔。金一兩,凖三十二貫;銀一兩,凖二貫二百文。榜諸州縣鎭公使,曽遣在京買賣,變易到見在金銀,仰日下盡數赴官交納,隠蔵,依軍法。又榜:京師,天下富商大賈所聚,應店肆、居宅、收蓄金銀之人,並盡納官店,戸主並許告陳,知情與同情隠匿,並依軍法。又榜示:自宰執已下,應曾賜金帶者,並納赴官。又詔毁神霄宮金寶輪,悉以充數。

二十日辛巳,散遣使臣於諸門,分頭交納金銀。

金人掌受納者,求瑕指疵,動輒退易,金不甚赤,銀不成蜂窠,段子薄,皆不用,至毆撃,使臣意欲賂送官吏,多以大蒜、沙糖、針線、花藤賂之。

二十一日壬午,毁官屋,賣薪以濟民。

民乏柴薪,上憫念之,乃令四壁毁官屋,置塲,委官賣柴,以濟其闕。先是,十六日,上遣人語二酋,欲開諸門,令細民樵採自給,粘罕不許曰:「但令折屋燒。」虜薄城以來,每夜或日晡,栅中鼓鼙四發,及得城後,擊於城上,謂之平安鼓,城中牆屋皆震,聞者不聊生,自是間一撃之,不復如往日矣。

二十二日癸未,大雪,詔軍民樵採萬歲山竹木。

是日,大雪盈尺,上念細民之失所,降詔曰:「風雪大寒,小民闕乏柴薪,多致凍餒,皆朕不德所致,萬嵗山許軍民任使斫伐。」由是百姓爭往焉,以千萬計,多爲軍兵擅之。

知信德府梁揚祖以兵至北京。

梁揚祖自將五軍,以武義大夫張俊、武翼郎苖傅、范實、武功郎祁超、從義郎蓋淵,統制一萬人,自信德府起發至北京,王撫循周至,徐問揚祖曰:「諸將誰最得力?」揚祖曰:「張俊最得力,金數至信德府城下,俊出戰屢捷。」王擢俊爲大元帥府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