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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盛宣懷說到有理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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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責任的坦克車 從盛宣懷說到有理的壓迫
作者:魯迅
1933年5月10日
王化
本作品收錄於《偽自由書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三年五月十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丁萌。

  盛氏的祖宗積德很厚,他們的子孫就舉行了兩次“收复失地”的盛典:一次還是在袁世凱的民國政府治下,一次就在當今國民政府治下了。

  民元的時候,說盛宣怀是第一名的賣國賊,將他的家產沒收了。不久,似乎是二次革命之后,就發還了。那是沒有什么奇怪的,因為袁世凱是“物傷其類”,他自己也是賣國賊。不是年年都在紀念五七和五九么?袁世凱簽訂過二十一條,賣國是有真憑實据的。

  最近又在報上發見這么一段消息,大致是說:“盛氏家產早已奉命歸還,如蘇州之留園,江陰無錫之典當等,正在辦理發還手續。”這卻叫我吃了一惊。打听起來,說是民國十六年國民革命軍初到滬宁的時候,又沒收了一次盛氏家產: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紳”,紳而至于“劣”,再加上賣國的舊罪,自然又該沒收了。可是為什么又發還了呢?

  第一,不應當疑心現在有賣國賊,因為并無真憑實据——現在的人早就誓不簽訂辱國條約,他們不比盛宣怀和袁世凱。第二,現在正在募航空捐,足見政府財政并不寬裕。那末,為什么呢?

  學理上研究的結果是——壓迫本來有兩种:一种是有理的,而且永久有理的,一种是無理的。有理的,就像逼小百姓還高利貸,交田租之類;這种壓迫的“理”寫在布告上:“借債還錢本中外所同之定理,租田納稅乃千古不易之成規。”無理的,就是沒收盛宣怀的家產等等了;這种“壓迫”巨紳的手法,在當時也許有理,現在早已變成無理的了。初初看見報上登載的《五一告工友書》上說:“反抗本國資本家無理的壓迫”,我也是吃了一惊的。這不是提倡階級斗爭么?后來想想也就明白了。這是說,無理的壓迫要反對,有理的不在此例。至于怎樣有理,看下去就懂得了,下文是說:“必須克苦耐勞,加緊生產……尤應共体時艱,力謀勞資間之真誠合作,消弭勞資間之一切糾紛。”還有說“中國工人沒有外國工人那么苦”等等的。

  我心上想,幸而沒有大惊小怪地叫起來,天下的事情總是有道理的,一切壓迫也是如此。何況對付盛宣怀等的理由雖然很少,而對付工人總不會沒有的。

  五月六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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