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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朋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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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朋友談(二則)
1928年2月23日
婦女與家庭週刊第七號 民國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大公報》第九版

上期本刊。發表一篇「女學校裏的拉朋友談」,所以要發表的意思,並不是因為這種事情來得新奇,實在覺得不論在那一個女校裏,都染着這種風氣。當它小事說,無非是同情的朋友,大家鬧著玩;當它大事說,也未嘗不是青年女子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學業方面都能受到一種影響。我國的教育家恐怕都不曾注意到這一層,也想不着去研究這點,本期又有兩位女士投稿,談到這事,所以我們刊布出來,希望能夠因此促起教育家的注意。(編者誌)

(一)W.T.

上期本刊所載「女學校裏的,拉朋友談」的作者星畏君,大概是我同校的同學。因為「拉朋友」的手續,情形,結果,一毫也不差,非常的清晰而且真實。依我看來,不是局內人不能說得如此詳細。除非像我這樣富於觀察力的。

星畏君所寫的情形,我以為還有遺漏的地方,雖然我不是內行,在我觀察裏有以下三種情形;或者是星畏君忘記寫的。

(1)高年級的學生,似乎可以隨便拉弄低年級的同學,並且有高年級的同學特派幾個義務「拉朋友者」,去選擇低班生最老□(趨向時髦,而不夠味的),最醜,最鄉村味的人,來湊笑話。(因為我是低班生,應當有這種不平之鳴)這是極不該的。 (2)一對不同班的朋友(拉成的),班次較低的那一位在她的言行之中總帶些羞澀的氣情,當她遇見朋友的時候。較高班次的那一位,很是得意洋洋,就像新婚過的新郎一樣,外表的歡喜,尤其在共寢的時候。 (3)平時兩位常在一塊玩耍的人,一經過「拉」,反倒變得很不自然,甚或不常在一塊玩耍了。這真使我莫明其妙的很!

以上的情形,完全糟糕在「拉」上。「拉」字本沒有自由在內,再加上不注意朋友的意義,他的害處不是更深一層嗎?我本來沒有談「拉朋友」的資格的,因為我沒被人拉過,也沒代拉過人,所以拉朋友的秘訣我是一概不知。據我的觀察:拉朋友一點意義都沒有,更提不到利益了,這是我同星畏君表同情的。不過我不敢向她們講講我的意思,恐怕她們錯會意再給我拉,那不是移害自身嗎?

有一次我由自習室到宿舍取東西的時候,聽見裏面熱鬧的很,我就預知有這事發生。我不敢進房,只在門口稍站一會,竟自拔起腿來,像跑百碼的那樣速度奔回自習室了!——聽見宿舍裏面一位很清亮的喉嚨提高着說:「你們怎麼不照着格言而行呢?格言云:「朋友之道,在於睡覺;朋友之本,在於接吻」。你們怎麼這樣······」

我既回到自習室,嚇的我不敢發表我狂笑的原因。恐怕把這種無意識的話傳到校外人的耳孕去,很不好聽。因此我要拿的東西也沒拿,只得多犧牲幾分鐘向旁人借着用吧!

拉者呵!被拉者呵!你們今後再不要耍把戲了!你們局內人不覺得怎樣!或者以為快樂!不過我們局外人已經受不過了!對於功課方面,你自己不用功還要妨害我們用功,這是很不應該的。對於精神方面呢?夜間擾亂人們的清眠更是對不住同舍和鄰居。如果你們感覺着朋友的需要,那就請你們局內人想個更好的法子,既不妨害他人,自己又能獲得美滿的結果,那就好極了!

我雖是寫得不多,對於朋友的切磋,互助,我是很想去提倡的,不過這「拉」字一□□,我的氣力立刻打消,我不怕旁人批評我說的不是,是怕她把「拉」拉到我身上來!

(二)(C)

婦女與家庭第五號有星畏君一篇「女學校裏的拉朋友談」,將拉朋友的實在情形,已經敘述詳盡,不過就我個人經驗,這種現象惟有宿校學生才有,而且必是人數多,不止三兩個住室。因之一般人雖也時常見面,只為平時沒有多少聯絡機會,以致大家於相識上都好像感着層隔膜。女子呢,又有一種特性,如果不是相識,即便有什麼事情必須交接,也必因了不好意思而轉託旁人。如是相習既久,即新來同學,漸而漸也染成這種心理。但是究竟你也聽說過我,我也聽說過他,誰人好壞,也都彼此明瞭,有時將所羨慕所敬仰的人,暗地裏獎兩句。或于相遇時注視一眼,于是一般喜湊熱鬧而又各方熟識的人們,為了一時玩笑,特特的將兩人拉在一起,故意說些「你愛她」,「她喜你」的笑話。越是兩人不好意思,旁人越是感到興味。久而久之,越鬧越利害,便成星畏君所說那種現象了。要改革此事,惟有使大家多有聯絡機會既已都成相識,一般拉者沒有給人以羞的餘地,這種風習,自然消滅,不知讀者與星畏君意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