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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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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百家公案
◀上一回 第五十三回 義婦為前夫報仇 下一回▶

  斷云:

    李氏能酬前夫志,賢侯判出復褒旌。

    奸謀自露冤仇雪,天理昭然報亦明。

  話說岳州離城三十里,有一地名平江,人煙稠密,上下張黃二姓尤盛。姓張者名萬,姓黃者名貴,二人皆宰屠為生,結交往來,情好甚密。張萬家道不足,娶得妻李氏,容貌秀麗。黃貴有錢,尚未有室。

  一日,張萬生誕,黃貴持果酒往賀。張萬歡喜,留待之,命李氏在旁斟酒。黃貴目視李氏,不覺動情,怎奈以嫂呼之,不敢說半句言語。飲至晚辭歸。夜裡黃貴想著李氏之容,反覆睡不成寐,只思量圖那李氏之計。才到五更,黃貴便起來,心生一計,準備五六貫錢,侵早來張萬家叫開門。張萬聽得友人聲音,起來開了門,攬入問云:「賢弟有甚事,趁早來我家?」

  黃貴笑道:「某親戚有一豬,約我來買,恐失其信,敬來邀兄同去,若有利息,當共分之。」張萬甚喜,忙叫妻起來,入廚中備些早食。李氏便暖一壺酒,整些下飯出來,見黃貴道:「難得叔叔早到寒舍,聊飲一杯,少壯行色。」黃貴道:「驚動尊嫂,萬勿見罪。」遂與張萬飲了數杯而行。

  時天色尚早,趕到龍江日出。晌午,黃貴道:「已行三十餘里,肚中饑餒,兄先往渡裡坐歇,待小弟到前村沽買一壺便來。」張萬應諾,先尋渡去了。須臾間,黃貴持酒來到,有意算他,一連勸張兄飲著數甌,又無下酒菜,況行路辛苦,一時醉倒渡裡。黃貴覷視前後無人,腰間拔出利刃,從張萬肋下刺入,鮮血噴出而死。正是:金風未動蟬先覺,暗送無常總不知。

  黃貴既謀死張萬,將屍拋入江中,連忙走回,見李氏道:「與兄前往親戚家買豬,不遇回來。」李氏問云:「叔既回,兄緣何不歸?」黃貴道:「我於龍江口相別先回,張兄稱說要往西莊問信,想只在靠晚回矣。」言罷逕去。

  李氏在家等到晚邊,其夫不歸,自覺心下遑遑。過三四日仍沒信息,李氏愈慌,正待叫人來請黃貴問端的,忽黃貴慌慌張張走得來,佯告李氏道:「尊嫂,禍事到矣。」李氏忙問何故。黃貴道:「適才我往莊外走一遭,遇見一起客商來說,龍江渡一人溺水身死,弟聽得逕往看之。族中張小一亦在,果有屍身浮泊江口,認來正是張兄,肋下不知被甚人所刺,已傷一孔。我同小一請二人移屍上岸,買棺殮之矣。」李氏聞知,痛哭幾絕。黃貴佯用撫慰言語勸之,方回。

  過了數日,黃貴取一貫錢來送與李氏,道:「恐嫂日用缺乏,將此錢權作買辦。」李氏受了錢,因念得他殯殮丈夫,又有錢物給度,甚感德之。才過半載,黃貴以重財買囑裡嫗行媒,前到張家見李氏,說道:「人生一世,草茂一春。娘子若此青年,張官人已自亡故,終朝淒淒冷冷守著空房,何如尋個佳仙,再續良姻?」今黃官人家道豐足,人物出眾,不若嫁與他,成一對夫妻,豈不美哉。」李氏道:「妾甚得黃叔叔周濟,無恩可報,若嫁他本好,怎奈往日與我夫相識,恐成親之後遭人議論。」裡嫗笑道:「彼自姓黃,娘子宮人姓張,正當匹配,有何嫌疑?」李氏允諾。裡嫗回信。黃貴不勝歡喜,即備聘禮,於其兄家迎接過門。花燭之夕,極盡綢繆之歡。夫婦和睦,庭無逆言,行則連肩,坐則反股,正是:陡生奸計圖人婦,天理昭然不可欺。

  越十年,李氏在黃貴邊已生二子,時值三月清明節,人家各上墳掛紙。黃貴與李氏亦上墳而回,飲於房中。黃貴酒至醉,乃以言挑其妻云:「爾亦念張兄否?」李氏愴然,問其故,黃貴笑云:「本不告爾,但今十年,已生二子,豈復恨於我哉。

  昔日謀死張兄於江,亦是清明之日,不想爾卻能承我之家。」

  李氏作笑答云:「事皆分定,豈非偶然。」其實心下深要與夫報仇矣。黃貴醉睡去,次日忘其言語。

  李氏候貴出外,收拾衣資,逃歸母家,告知兄以此事。其兄李元即為具狀,領妹赴開封府具告於拯。拯即差公牌捉拿黃貴到衙根勘。黃貴初不肯認,拯令人開取張萬死屍檢驗,肋下傷一刀痕,明白是爾謀死。拯用長枷監於獄中勘問。黃貴不能抵情,一款招伏。拯乃判下:「謀其命而圖人之妻,當處極刑。」

  押赴市曹斬首訖,將黃貴家財盡給李氏養贍,仍旌其門為義婦焉。後來黃貴二子已長,因端陽競渡,俱被溺死。此天理以報,故絕其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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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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