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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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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觀北大 碎話
作者:魯迅
1926年1月8日
「公理」的把戲
本作品收錄於《华盖集》和《猛進

如果只有自己,那是都可以的: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戰也好,今日這麼說明日那麼說也好。但最好是在自己的腦裡想,在自己的宅子裡說;或者和情人談談也不妨,橫豎她總能以「阿呀」表示其佩服,而沒有第三者與聞其事。只是,假使不自珍惜,陸續發表出來,以「領袖」「正人君子」自居,而稱這些為「思想」或「公論」之類,卻難免有多少老實人遭殃。自然,凡有神妙的變遷,原是反足以見學者文人們進步之神速的;況且文壇上本來就「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既不幸而為庸人,則給天才做一點犧牲,也正是應盡的義務。誰叫你不能研究或創作的呢?亦惟有活該吃苦而已矣!

然而,這是天才,或者是天才的奴才的崇論宏議。從庸人一方面看起來,卻不免覺得此說雖合乎理而反乎情;因為「螻蟻尚且貪生」,也還是古之明訓。所以雖然是庸人,總還想活幾天,樂一點。無奈愛管閒事是他們吃苦的根苗,坐在家裡好好的,卻偏要出來尋導師,聽公論了。學者文人們正在一日千變地進步,大家跟在他後面;他走的是小彎,你走的是大彎,他在圓心裡轉,你卻必得在圓周上轉,汗流浹背而終於不知所以,那自然是不待數計龜卜而後知的。

什麼事情都要幹,幹,幹!那當然是名言,但是倘有傻子真去買了手槍,就必要深悔前非,更進而悟到救國必先求學。這當然也是名言,何用多說呢,就遵諭鑽進研究室去。待到有一天,你發見了一顆新彗星,或者知道了劉歆並非劉向的兒子之後,跳出來救國時,先覺者可是「杳如黃鶴」了,尋來尋去,也許會在戲園子裡發見。你不要再菲薄那「小東人嗯嗯!哪,唉唉唉!」罷:這是藝術。聽說「人類不僅是理智的動物」,必須「種種方面有充分發達的人,才可以算完人」呀,學者之在戲園,乃是「在感情方面求種種的美」。「束髮小生」變成先生,從研究室裡鑽出,救國的資格也許有一點了,卻不料還是一個精神上種種方面沒有充分發達的畸形物,真是可憐可憐。

那麼,立刻看夜戲,去求種種的美去,怎麼樣?誰知道呢。也許學者已經出戲園,學說也跟著長進(俗稱改變,非也)了。

叔本華先生以厭世名一時,近來中國的紳士們卻獨獨賞識了他的《婦人論》。的確,他的罵女人雖然還合紳士們的脾胃,但別的話卻實在很有些和我們不相宜的。即如《讀書和書籍》那一篇裡,就說,「我們讀著的時候,別人卻替我們想。我們不過反復了這人的心的過程。……然而本來底地說起來,則讀書時,我們的腦已非自己的活動地。這是別人的思想的戰場了。」但是我們的學者文人們卻正需要這樣的戰場——未經老練的青年的腦髓。但也並非在這上面和別的強敵戰鬥,乃是今日之我打昨日之我,「道義」之手批「公理」之頰——說得俗一點,自己打嘴巴。作了這樣的戰場者,怎麼還能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這一月來,不知怎的又有幾個學者文人或批評家亡魂失魄了,仿佛他們在上月底才從娘胎鑽出,毫不知道民國十四年十二月以前的事似的。女師大學生一歸她們被占的本校,就有人引以為例,說張鬍子或李鬍子可以「派兵送一二百學生佔據了二三千學生的北大」。如果這樣,北大學生確應該群起而將女師大撲滅,以免張胡或李胡援例,確保母校的安全。但我記得北大剛舉行過二十七周年紀念,那建立的歷史,是並非由章士釗將張胡或李胡將要率領的二百學生拖出,然後改立北大,招生三千,以掩人耳目的。這樣的比附,簡直是在青年的腦上打滾。夏間,則也可以稱為「挑剔風潮」。但也許批評界有時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正如天才之在文壇一樣的。

學者文人們最好是有這樣的一個特權,月月,時時,自己和自己戰,——即自己打嘴巴。免得庸人不知,以常人為例,誤以為連一點「閒話」也講不清楚。

十二月二十二日。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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