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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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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9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0号
S/PRST/1995/10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5年3月9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1号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1995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1995年3月9日安全理事会第3506次会议审议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时,安全理事会主席代表安理会发表下述声明:

“安全理事会审议了1995年2月10日和11日访问布琼布拉的安理会特派团的报告,并欢迎特派团的报告(S/1995/163)内的意见和建议。安理会感谢特派团成员所作的努力。
“安全理事会回顾早先关于布隆迪局势的各项声明,特别是1995年1月31日的声明(S/PRST/1995/5)。安理会仍然深感关切布隆迪境内继续存在不安全的气氛。安理会谴责在该国境内和境外采取各种不民主方法,诸如恫吓和煽动暴乱以及游击活动和颠覆性政治活动,企图取消1994年9月10日《政府公约》所载议定分享权力安排的人的活动。这种行动已威胁到和平、稳定和民族和解。
“安全理事会重申支持《政府公约》和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联合政府。在这方面,安理会注意到总理及其内阁的任命,并敦促布隆迪当事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该国的稳定。
“安全理事会重申认为布隆迪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有罪不罚,这严重危及该国的安全,并强调它重视提供援助以协助加强国家司法制度。在这方面,安理会强调根据《政府公约》成立的调查1993年未遂政变及隨后发生的大屠杀的一个国际委员会可以发挥作用。
“安全理事会极力重申支持实施《政府公约》中要求举行由布隆迪社会各阶层参加的全国性辩论作为促进政治对话的手段的规定。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协助布隆迪政府努力恢复稳定并促进民族和解。在这方面,安理会鼓励秘书长同布隆迪政府协商后增加联合国驻该国的人员,以协助布隆迪政府加强国家司法制度、训练民警部队并在各省建立有效的行政机构。安理会赞扬秘书长特别代表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重申必须高度优先重视改善布隆迪的安全局势。安理会鼓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同布隆迪政府协商后,又同秘书长的特别代表密切协调,加强他在布隆迪境内已经设立的办事处。此外,可考虑人权监测员能够发挥的作用。
“安全理事会还确认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军事观察员所作的重大贡献。安理会鼓励非统组织同布隆迪政府协商后,进一步增加其观察员人数,并呼吁国际社会在这方面协助非统组织。
“安全理事会还要求布隆迪当事各方同国际观察员和其他人员合作,确保他们能顺利无阻地前往该国所有地区。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继续将布隆迪的事态发展充分通知安理会。安全理事会将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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