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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君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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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惡篇第二十三 荀子卷第十七
君子篇第二十四

凡篇名多用初發之語名之,此篇皆論人君之事,卽「君子」當爲「天子」,恐傳寫誤也。舊第三十一,今升在上。
作者:荀況 戰國

成相篇第二十五

天子無妻,告人無匹也。告,言也。妻者,齊也。天子尊無與二,故無匹也。四海之內無客禮,告無適也。適,讀爲敵。《禮記》曰︰「天子無客禮,莫敢爲主焉。君適其臣,升自阼階,不敢有其室也。」足能行,待相者然後進;口能言,待官人然後詔。官人,掌喉舌之官也。不視而見,不聽而聰,不言而信,不慮而知,不動而功,告至備也。盡委於羣下,故能至備也。天子也者,埶至重,形至佚,心至愈,愈,讀爲偷。志無所詘,形無所勞,尊無上矣。《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此之謂也。《詩》,《小雅‧北山》之篇。率,循也。濱,涯也。聖王在上,分義行乎下,則士大夫無流淫之行,百吏官人無怠慢之事,衆庶百姓無姦怪之俗,無盜賊之罪,莫敢犯上之大禁。大,讀爲太。太上,至尊之號。天下曉然皆知夫盜竊之不可以爲富也,皆知夫賊害之不可以爲壽也,皆知夫犯上之禁不可以爲安也。由其道,則人得其所好焉;不由其道,則必遇其所惡焉:道,謂政令。是故刑罰綦省而威行如流。世曉然皆知夫爲姦則雖隱竄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故莫不服罪而請。自請刑戮。《書》云:「凡人自得罪。」此之謂也。言人人自得其罪,不敢隱也。與今《康誥》義不同,或斷章取義與?故刑當罪則威,不當罪則侮;爵當賢則貴,不當賢則賤。不當則爲下所侮賤。古者刑不過罪,爵不踰德,故殺其父而臣其子,殺其兄而臣其弟。言當罪而用賢,歸於至公也。謂若殛鮌與禹,殺管叔、封康叔之比也。刑罰不怒罪,爵賞不踰德,分然各以其誠通。善惡分然,其忠誠皆得通達,無屈滯。是以爲善者勸,爲不善者沮,刑罰綦省而威行如流,政令致明而化易如神。傳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此之謂也。《尚書‧甫刑》之辭。亂世則不然:刑罰怒罪,爵賞踰德,以族論罪,以世舉賢。《泰誓》所謂「罪人以族,官人以世」。《公羊》亦云︰「尹氏卒,曷爲貶?譏世卿也。」故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德雖如舜,不免刑均,是以族論罪也。三族,父、母、妻族也。夷,滅也。均,同也。謂同被其刑也。先祖當賢,後子孫必顯,行雖如桀、紂,列從必尊,此以世舉賢也。當賢,謂身當賢人之號也。列從,謂行列相從。「當」,或爲「嘗」也。以族論罪,以世舉賢,雖欲無亂,得乎哉!《詩》曰:「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爲谷,深谷爲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懲!」此之謂也。《詩》,《小雅‧十月之交》之篇。毛云︰「沸,出也。騰,乘也。山頂曰冢。崒者,崔嵬。『高岸爲谷,深谷爲陵』,言易亦位也。」鄭云︰「憯,曾也。懲,止也。變異如此,禍亂方至,哀哉!今在佔之人,何曾無以道德止之!」論法聖王,則知所貴矣;論議法,效聖王。以義制事,則知所利矣。以義制事則利博。論知所貴,則知所養矣;事知所利,則動知所出矣。養,謂自奉養。所出,謂所從也。二者,是非之本,得失之原也。故成王之於周公也,無所往而不聽,知所貴也。桓公之於管仲也,國事無所往而不用,知所利也。吳有伍子胥而不能用,國至於亡,倍道失賢也。故尊聖者王,貴賢者霸,敬賢者存,慢賢者亡,古今一也。故尚賢使能,等貴賤,分親疏,序長幼,此先王之道也。故尚賢使能,則主尊下安;貴賤有等,則令行而不流;流,邪移也。各知其分,故無違令。親疏有分,則施行而不悖;施,謂恩惠。親疏有分,則恩惠各親其親,故不乖悖。施,式豉反。分,扶問反。長幼有序,則事業捷成而有所休。捷,速也。長幼各任其力,故事業速成,而亦有所休息之時也。故仁者,仁此者也;仁,謂愛說也。此,謂尚賢、使能、等貴賤、分親疏、序長幼五者也。愛說此五者,則爲仁也。義者,分此者也;分別此五者,使合宜,則爲義也。節者,死生此者也;能爲此五者死生,則爲名節也。忠者,惇慎此者也。慎,讀如順。人臣能厚順此五者,則爲忠也。兼此而能之,備矣。兼此仁、義、忠、節而能之,則爲德備也。備而不矜,一自善也,謂之聖。一,皆也。德備而不矜伐於人,皆所以自善,則謂之聖人。夫衆人之心,有一善則揚揚如也。聖人包容萬物,與天地同功,何所矜伐爲也?不矜矣,夫故天下不與争能而致善用其功。不矜而推衆力,故天下不敢争能,而極善用於衆功。矜則有敵,故不尊也。有而不有也,夫故爲天下貴矣。有能而不自有。《詩》曰:「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此之謂也。《詩》,《曹風‧尸鳩》之篇。言善人君子,其儀不忒,故能正四方之國。以喻正身持物則四國皆化,恃才矜能則所得者小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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