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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馬燧家資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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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馬燧家資詔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0

忠臣之事君也,願隳家以奉國;良將之養士也,或均財以周惠。爰自古昔,其儔益鮮,故竇嬰陳金於廟廡,趙奢散財於部曲,皆受之天府,不取私門,猶能垂名史冊,遺芳千載。而況執上將之旗鼓,率先登之士卒,將行命賞,罄乃家財。上以彰憂國之誠,下以竭奉公之效,不有襃美,孰旌忠賢。河東節度使馬燧,誠美夙著,宏略載宣,克揚經武之規,實重安人之寄。屬河朔幹紀,磁邢當寇,而能忠義奮發,奉辭問罪。出師之際,宣布明誠,誓將資產,分給戰士。故得三軍之眾,相與感激;百勝之績,於茲競勸。朕當遂其懇懷,以成厥美,殊常之跡,古人所難。舉而行之,用明信賞,仍班王府之貨,式表忠臣之節。宜令度支出錢,充給將士,其馬燧家資,並卻還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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