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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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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金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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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已仲冬,張園梅花盛開。石橋之南,髡柳十餘株,梅花數本,紅酣撲人。其下有美人,冠鳥羽之冠,以白狐之腋盤頸,下垂於胸際,仄袖長裙,裙底小蠻靴,細峭僅六寸以外,風貌與梅花相映發。其後一西裝少年與之同行,則胡秋光及仲英也。

  之兩人者,各蓄革命之志,匪一日矣。仲英自金陵戰罷,見述卿為人媒蠍,且奪其功而敗其事,進取之心已灰。見北朝調度有方,兵力雄盛。而南中有一范增而不能用,雖盛張武概無為也。又見漢陽為北軍所有,而頓兵不進。段軍南下,亦不宣戰。

  張軍留屯徐州。而山陝二處,均以次受北朝號令,養鋒不發,此其志不小。於是決然屏棄物外,日與聘妻瀹茗論文以為樂。

  今日雅游,風日又復晴美,夫妻同坐小亭。忽見案上遺留報紙,中有大總統宣言書,有云:

    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為一國,如合漢、滿、蒙、回、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武漢首義,十數行省先後獨立。所謂獨立者,對於滿清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故經緯周於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血鍾一鳴,義旗四起,擁甲帶戈之士,遍於十餘行省。雖編制或不一,號令或未齊,而目的所在,則無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為共同之行動。整齊劃一,夫豈其難。是曰軍政之統一。國家幅員遼闊,各省自有其風氣所宜。前次清廷,強以中央之法行之,以遂其偽立憲之術。今者各省聯合,互謀自治。此後行政,期於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關係調劑得宜。大綱既挈,條目自舉。是曰內治之統一。滿清時代,借立憲之名,行斂財之實,雜捐苛細,民不聊生。此後國家經費,取給於民,必期合於理財學理。而尤在改良社會組織,使人民知有生之樂。是曰財政之統一。(上下略)

  仲英讀已,顧秋光曰:「如何?」秋光曰:「漢、滿與回,可統一也。回人自為左季高重創以後,未聞有熾熱之舉動。且內回與民人雜處,加以恩意,自易拊馴。內蒙王公,已習中土風俗,塞外獷悍之氣已消,近來頗習文雅,尚易聯合。惟外蒙仍為遊牧之地,逐水草遷徙,生子三者,二為喇嘛,其一人兼兵與牧,暇且行獵。若責以改土歸流,草地一化為田,即無行牧之地。而西藏之達賴,又與清廷有吝,英人垂涎久矣。蒙、藏二處,皆迷信。而強俄之聯絡外蒙,已非一日。有清廷一息之延,尚可虛與羈縻;一歸民國,必蠢然動矣。民族之統一,恐大難也。」

  仲英曰:「汝言洞中肯綮。即各省聯合,互謀自治,吾亦決其難行。自治二字,即獨立之別名。唐之藩鎮,皆欲自治,而成為獨立。調劑二字,流弊必出於姑息。將來各省自為風氣,決不受中央號令,在吾意中。此條告弊病百出,何能一一討論如議員?且吾今日為梅花來,不為新總統之條告來也。」挽秋光之手立起,再經小橋之側。秋光曰:「不審西湖孤山之梅,較此如何?」仲英曰:「汝言孤山梅耶?無論何人,均可攀折,轉不如是間有人管領。」秋光笑曰:「然則共和不如專制耶?」

  仲英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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