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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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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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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输入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决定|年份=2000年|X(用于分类索引的拼音字母,可选)}}的形式。

懒人可以用简写式:{{PD-PRC-法院决定|2024}}(你没看错,省略“年”字一样能用!)

  • “年份=2000年”只是举例用。若是不同时期的法院决定并列展示的页面,请勿填写年份。
  • “X”只是举例用,是用于分类索引的拼音字母(如“事”),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