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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5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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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5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5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5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2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2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一)党员背誓罪条例既经国民政府公布,自应有效。

  (二)就具体事实请求解释,不拟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