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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2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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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2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2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22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0年8月1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17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21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事务收受贿赂,既经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应适用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第二款办理,虽原决议对于军事委员会原函列举之要求期约收受贿赂等行为,祇明示收受一点,然不过就上述数种行为中举一以概其馀,要求或期约贿赂,既均有图利情形,亦当然适用该条款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