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大理院统字第1061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大理院统字第106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06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06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发掘无主坟墓所侵害之法益乃系社会应以行为定其罪数但合于连续犯之条件仍应依连续犯规定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