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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68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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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68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68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68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选举议长时将选举票撕毁应依刑律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百○四条从一重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