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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7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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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70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71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7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4月2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0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第一点依禁烟条例第二条规定须报明登记给照后始得免刑事处分是在未经领照以前均应论罪第二点发觉既系在前不能因后之登记领照予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