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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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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

中華民國 32 年 3 月 20 日 制定19條
中華民國 32 年 4 月 19 日公布國民政府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 32 年 6 月 26 日 修正第10條
中華民國 32 年 7 月 13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10 日 廢止19條
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22 日公布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02040 號令公布廢止

中華民國 90 年 12 月 25 日 制定21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21 日公布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0992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1 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30 日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91)院臺交字第 0910004320 號令發布自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 日 修正前[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8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017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8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原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0700300611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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