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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48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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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48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48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48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3月2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1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定罰金,係行政罰 (參照院字第二十四號解釋),自不適用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