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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80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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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801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802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803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商家已陷破產之狀態係指已經關閉或實際已不能營業者而言無論何種法律行為破產債權人均得否認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