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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7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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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78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79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80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判決前應徵收之訴訟費用因訴訟法上受訴衙門為審判廳應由審判廳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