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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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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前捕獲法院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21 年 11 月 25 日 制定37條
中華民國 21 年 12 月 15 日公布1.國民政府公布全文 37 條
中華民國 44 年 5 月 20 日 修正前[捕獲法院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41條
中華民國 44 年 6 月 3 日公布2.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41 條
中華民國 69 年 6 月 20 日 修正第11條
中華民國 69 年 7 月 4 日公布3.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 379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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