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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0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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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0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0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0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7月2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2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商會執行委員,同時被選為商會聯合會委員,商會法并無何種限制,自可兼充,相應咨復貴會查照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