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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9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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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9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9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9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5月15日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79 頁法院辦理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附錄)第 5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125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執行名義上債權人所有之請求權,雖已罹時效而消滅,執行法院仍應依債權人之聲請,予以執行,惟債務人得主張時效,提起執行異議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