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1882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188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88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88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8年5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606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湖北省政府設立之省銀行,其科長由行長依該銀行章程任用者,應認為刑法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