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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6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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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5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6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6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3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5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懲治貪污暫行條例第八條所謂有軍法職權之機關,原不限於軍法會審,即各省區保安司令及兼理軍法之縣長或地方行政長官,均包括在內,各級軍法會審機關,因基於該條例第八條所特別付與之審判權,在作戰期內,對於非軍人而與軍人共犯該條例之罪,應歸軍法審判之案件,予以受理,當然不受陸海空軍審判法不得審判非軍人共犯之拘束,院字第二零五八號解釋與陸海空軍審判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不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