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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2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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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2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2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2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2月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2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在執行處之和解,亦為審判外之和解,不得據以強制執行,債務人若不照和解履行,債權人得仍就確定判決聲請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