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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7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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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7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7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7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2年3月1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6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訴願為人民之權利,訴願人於訴願後呈請撤銷訴願,在受理訴願之官署未經決定前,自願拋棄其訴願權利,自無不准許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