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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62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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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620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62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622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高檢察官對於縣知事誤送覆判案件之控告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