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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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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国卫医发〔2014〕80号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80 号
2014年10月16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8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规范临床研究行为,我们组织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10月1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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