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工信复驳字〔2021〕第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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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信信管复字〔2021〕209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工信复驳字〔2021〕第758号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1月6日 |
申请人:吴声威,
被申请人: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作《处理答复书》 (京信信管复字〔2021〕2092号)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于2021年11月15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所作《处理答复书》 (京信信管复字〔2021〕2092号);责令被申请人查处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并重新作出答复。
申请人称:根据《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爱奇艺公司无权调取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被申请人未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及事实理由作出答复,以证据不足得出结论,法律适用不当。
被申请人称:根据《隐私政策》,申请人同意爱奇艺公司收集其在爱奇艺平台上的登录记录和观影记录,可以在审判和判决执行中公开披露上述记录、无需申请人同意。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