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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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元年
[编辑]經
[编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三月,公會鄭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秋,大水。
冬,十月。
傳
[编辑]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冬,鄭伯拜盟。
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桓公二年
[编辑]經
[编辑]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來朝。
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
秋,七月,杞侯來朝。
蔡侯、鄭伯會于鄧。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傳
[编辑]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
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錫、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于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蔡侯、鄭伯會于鄧,始懼楚也。
九月,入杞,討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桓公三年
[编辑]經
[编辑]三年,春,正月,公會齊侯于嬴。
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
六月,公會杞侯于郕。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公子翬如齊逆女。
九月,齊侯送姜氏于讙。
公會齊侯於讙。
夫人姜氏至自齊。
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有年。
傳
[编辑]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陘庭,韓萬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于汾隰,驂絓而止。夜獲之,及欒共叔。
會于嬴,成昬于齊也。
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會杞侯于郕,杞求成也。
秋,公子翬如齊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齊侯送姜氏于讙,非禮也。凡公女嫁于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
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桓公四年
[编辑]經
[编辑]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傳
[编辑]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書,時,禮也。
夏,周宰渠伯糾來聘。父在,故名。
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
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
桓公五年
[编辑]經
[编辑]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
夏,齊侯鄭伯如紀。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葬陳桓公。城祝丘。
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大雩。螽。
冬,州公如曹。
傳
[编辑]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再赴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
夏,齊侯、鄭伯朝于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
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
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
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鬬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
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仍叔之子來聘,弱也。
秋,大雩,書,不時也。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過則書。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
桓公六年
[编辑]經
[编辑]六年,春,正月,寔來。
夏,四月,公會紀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閱,蔡人殺陳佗。
九月,丁卯,子同生。
冬,紀侯來朝。
傳
[编辑]六年,春,自曹來朝。書曰:「寔來」,不復其國也。楚武王侵隨,使薳章求成焉,軍於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鬬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鬬伯比曰:「以為後圖,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納少師。
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絜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脩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脩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隨侯懼而脩政,楚不敢伐。
夏,會于成。紀來諮謀齊難也。北戎伐齊,齊使乞師于鄭,鄭大子忽帥師救齊。
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
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秋,大閱,簡車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大牢。卜士負之,士妻食之,公與文姜宗婦命之。公問名於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名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于齊,公告不能。
桓公七年
[编辑]經
[编辑]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
[编辑]七年春,穀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夏,盟、向求成于鄭,既而背之。
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于郟。
冬,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
桓公八年
[编辑]經
[编辑]八年,春,正月己卯,烝。天王使家父來聘。
夏,五月丁丑,烝。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傳
[编辑]八年,春,滅翼。隨少師有寵。楚鬬伯比曰:「可矣。讎有釁,不可失也。」
夏,楚子合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使薳章讓黃。楚子伐隨,軍於漢淮之間。季梁請下之:「弗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師謂隨侯曰:「必速戰,不然,將失楚師。」隨侯禦之,望楚師,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焉,必敗。偏敗,眾乃攜矣。」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弗從。戰于速杞,隨師敗績。隨侯逸,鬬丹獲其戎車,與其戎右少師。
秋,隨及楚平。楚子將不許。鬬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隨未可克也。」乃盟而還。
冬,王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于晉。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禮也。
桓公九年
[编辑]經
[编辑]九年,春,紀季姜歸於京師。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傳
[编辑]九年春,紀季姜歸於京師。凡諸侯之女行,唯王后書。
巴子使韓服告于楚,請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于鄧。鄧南鄙鬱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于鄧,鄧人弗受。
夏,楚使鬬廉帥師及巴師圍鬱。鄧養甥、聃甥帥師鬱救。三逐巴師,不克。鬬廉衡陳其師于巴師之中,以戰,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大敗,鬱人宵潰。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
冬,曹大子來朝,賓之以上卿,禮也。享曹大子,初獻,樂奏而歎。施父曰:「曹大子其有憂乎?非歎所也。」
桓公十年
[编辑]經
[编辑]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會衛侯於桃丘,弗遇。
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傳
[编辑]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譖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辭,以王師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納芮伯萬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賈害也?」乃獻。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
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師于齊。齊人以衛師助之。故不稱侵伐。先書齊、衛,王爵也。
桓公十一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一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盟于惡曹。
夏,五月癸未,鄭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鄭莊公。九月,宋人執鄭祭仲。突歸於鄭。鄭忽出奔衛。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于折。公會宋公于夫鐘。
冬,十有二月,公會宋公于闞。
傳
[编辑]十一年春,齊、衛、鄭、宋盟于惡曹。
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于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鬬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于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于蒲騷,卒盟而還。
鄭昭公之敗北戎也,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
夏,鄭莊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寵于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鄭莊公,曰雍姞,生厲公。雍氏宗有寵于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衛。己亥,厲公立。
桓公十二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于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會宋公、燕人盟于穀丘。八月壬辰,陳侯躍卒。公會宋公於虛。
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於龜。丙戌,公會鄭伯,盟于武父。丙戌,衛侯晉卒。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
傳
[编辑]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於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於虛。冬,又會於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
楚伐絞,軍其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徒於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伐絞之役,楚師分涉于彭。羅人欲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桓公十三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三月,葬衛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傳
[编辑]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鬬伯比送之。還,謂其禦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于荒谷,群帥囚于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責賂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
鄭人來請修好。
桓公十四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四年,春,正月,公會鄭伯于曹。無冰。
夏,五,鄭伯使其弟語來盟。
秋,八月壬申,禦廩災。乙亥,嘗。
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傳
[编辑]十四年春,會于曹。曹人致餼,禮也。
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
秋八月壬申,禦廩災。乙亥,嘗。書,不害也。
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公十五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五月,鄭伯突出奔蔡。鄭世子忽複歸於鄭。許叔入于許。公會齊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來朝。
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
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於衰,伐鄭。
傳
[编辑]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
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屍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許叔入于許。
公會齊侯于艾,謀定許也。
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
冬,會於衰,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桓公十六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六年,春,正月,公會宋公、蔡侯、衛侯于曹。
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
冬,城向。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傳
[编辑]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謀伐鄭也。
夏,伐鄭。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冬,城向,書,時也。
初,衛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于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于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齊。
桓公十七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于黃。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于趡。
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陳歸於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衛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
[编辑]十七年春,盟于黃,平齊、紀,且謀衛故也。
乃邾儀父盟于趡,尋蔑之盟也。
夏,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場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
秋,蔡季自陳歸於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禦。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複惡已甚矣。」
桓公十八年
[编辑]經
[编辑]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齊。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傳
[编辑]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
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車。
魯人告于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甯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于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儀有寵于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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