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标准的通知
外观
(重定向自法〔2015〕13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标准的通知 法〔2015〕137号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3日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2018〕335号) |
[1] |
本院各业务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配套标准,现予以印发。
执行中发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统计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67557245(电话),67557208(传真)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