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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卷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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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四】 起閼逢困敦四月,盡柔兆攝提格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太祖啓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二年(遼應曆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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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丁未朔,以前博州軍事判官穎贄為著作佐郎。贄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策試稱旨故也。

戊申,賑河中飢。

己酉,免諸道今年夏稅之無苗者。

乙卯,改葬宣祖昭武皇帝、昭憲皇后於安陵,孝惠皇后賀氏、孝明皇后王氏祔焉。

帝欲爲趙普置副而難其名稱,召翰林學士承旨陶穀問曰:「下丞相一等者何官?」對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乙丑,以兵部侍郎薛居正、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殿庭別設磚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俸雜給皆半之,蓋帝意未欲令居正等與普齊也。

壬申,徙永州諸縣民之畜蠱者三百二十六家於縣之僻處,不得復齒於鄉。

以秦再雄爲辰州刺史。再雄,辰州徭人,武健有奇略,素爲蠻黨畏服。帝召至汴,察其可任,擢爲刺史,使自辟吏,予以租賦。再雄至州,日訓士兵,得三千人,能披甲渡水,歷水飛塹;又遣人分賜諸蠻,傳朝廷懷徠之意,降附日衆。自是荊、襄無復邊患。

五月,己卯,知制誥高錫,坐受籓鎮賂,貶萊州司馬。

辛巳,宗正卿趙礪,坐贓,杖除籍。

遼主射舐鹼鹿於白鷹山,至於浹旬;六月,丙午朔,獵於玉山,竟月忘返。

御史臺、太常禮院奏:「東宮三師官一品、僕射二品,若百官上表,未知所先。」詔兩制議之。戊辰,翰林學士竇儀等奏:「僕射師長百僚,東宮三師臣子之官,當以僕射爲表首。」從之。

己酉,以光義爲中書令,光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子德昭貴州防禦使。故事,皇子出閤即封王,帝以德昭未冠,特殺其禮。

秋,七月,詔曰:「惟彼銓衡,止憑資歷,慮有英俊沈於下僚。自今常調赴集選人,委吏部南曹取歷任中多課績而無闕失者,當與量材甄敘。

辛卯,詔陶穀等四十三人各於見任幕職、京官及州縣中舉堪爲籓郡通判者一人,職任乖方事狀連坐。

甲午,令籓鎮無以初官爲掌書記,須歷兩任有文學者乃許奏辟。

八月,戊申,遼主以生日值天赦,不受賀,曲赦京師囚;乙酉,錄囚。

九月,甲戌朔,《周易》博士奚嶼,責乾州司戶,庫部員外郎王貽孫,責左贊善大夫,並坐試任子不公也。

辛丑,太子太傅魯國公范質卒。質寢疾,帝數幸其第臨視,又令內夫人問訊。質家迎奉器皿不具,內夫人奏之,帝即命翰林司賜以果牀、酒器,復幸其第,謂曰:「卿爲宰相,何自苦如此?」質對曰:「臣曩在中書,門無私謁,所與飲酌,皆貧賤時親戚,安用器皿!因循不置,非力不及也。」質性卞急,以廉介自持,好面折人過。嘗謂同列曰:「人能鼻吸三斗醋,斯可爲宰相矣。」五代宰相多取給於方鎮,質始絕之。所得祿賜,遍及孤遺。疾革,戒其子旻毋請溢,毋刻墓碑。及卒,帝甚悼惜之,贈中書令,賻賚甚厚。後因講求輔弼,謂左右曰:「朕聞范質居第之外不殖資產,真宰相也!」

壬寅,潘美等克郴州。

冬,十月,丙辰,遼主以掌鹿矧思爲閘撒狨,賜金帶、金盞、銀二百兩,所隸死罪以下得專之。

初,南漢內常侍邵廷琄言於其主曰:「漢承唐亂,居此五十餘年,幸中國多故,干戈不及,而吾亦驕於無事。今兵不識旗鼓,人主不知存亡,請飭兵備,且通好於宋。」鋹不能用。至是始懼,以廷琄爲招討使。

帝素謀伐蜀。會蜀山南節度判官張廷偉說知樞密院事王昭遠曰:「公素無勳業,一旦位至樞密,不自建立大功,何以塞時論!莫若通好並門,令發兵南下,我自黃花、子午谷出兵應之,使中原表裏受敵,則關右之地可撫而有也。」昭遠然其言,勸蜀主遣孫遇、趙彥韜、楊蠲等以蠟丸帛書間行遺北漢主,言已於褒、漢增兵,約北漢濟河同舉。遇等至都下,彥韜潛取其書以獻。彥韜,興州人也。

有穆昭嗣者,初以方伎事高氏,於是爲翰林醫官,帝數召問蜀中地理,昭嗣曰:「荊南即西川、江南、廣南都會也。今已克此,則水陸皆可趨蜀。」帝大悅。後數日,得彥韜所獻書,笑曰:「吾西討有名矣!」並赦遇、蠲,使指陳山川形勢、戍守處所、道里遠近,畫圖以進。

十一月,甲戌,命忠武節度使王全斌爲西川行營鳳州路都部署,武信節度使大名崔彥進副之,樞密副使王仁贍爲都監,寧江節度使范陽劉光義爲歸州路副都部署,樞密承旨曹彬爲都監,合步騎六萬分路進討,給事中沈義倫爲隨軍轉運使,均州刺史大名曹翰爲西南面轉運使。帝諭行營:「所至毋得焚蕩廬舍,驅略吏民,開發丘墳,翦伐桑柘,違者以軍法從事。」命將作司度右掖門,南臨汴水,爲蜀主治第,以待其至。乙亥,全斌等辭,宴於崇德殿,帝出畫圖授全斌等,因謂曰:「凡克城寨,止籍其器甲、芻糧,悉以錢帛分給戰士,吾所欲得者,其土地耳。」

遼主遊畋無度,壬午,日南至,宴飲達旦;自是晝寢夜飲。

蜀主聞有北師,命王昭遠爲西南行營都統,趙崇韜爲都監,韓保正爲招討使,李進爲副招討使,帥兵拒戰。蜀主謂昭遠曰:「今日之師,卿所召也,勉爲朕立功!」昭遠頗以方略自任,始發成都,蜀主命宰相李昊等餞之城外。昭遠手執鐵如意,指揮軍事,自方諸葛亮。酒酣,攘臂謂昊曰:「吾此行何止克敵,當領此二三萬雕面惡少兒,取中原如反掌耳!」

十二月,辛酉,王全斌等攻拔乾渠渡萬仞、燕子等寨,遂取興州,敗蜀兵七千人,獲軍糧四十餘萬斛,蜀刺史藍思綰退保西縣。全斌又攻石圌、魚關、白水閣二十餘寨,皆拔之。

蜀韓保正聞興州破,遂棄山南,退保西縣。馬軍都指揮使吏延德以先鋒至,保正懦懼不敢出,遣兵數萬人,依山背城,結陣自固,延德擊走之,追擒保正及其副李進,獲其糧三十餘萬斛。崔彥進與馬軍都監康延澤等逐北過三泉山,遂至嘉州,殺虜甚衆。蜀軍燒絕棧道,退保葭萌。

劉光義等入峽路,連破松木、三會、巫山等寨,殺其將南光海等,死者五千餘人,生擒戰棹都指揮使袁德宏等,奪戰艦二百餘艘,又斬獲水軍六十餘衆。初,蜀於夔州鎖江爲浮梁,上設敵柵三重,夾江列砲具。光義等行,帝出地圖,指其處謂光義曰:「溯江至此,切勿以舟師爭戰,當先遣步騎潛擊之,俟其稍卻,乃以戰棹夾攻,可必取也。」光義等至夔,距鎖江三十里許,舍舟,先奪浮梁,復引舟而上,遂破州城,頓兵白帝城西。

蜀寧江節度使太原高彥儔,謂副使趙崇濟、監軍武守謙曰:「北軍涉險遠來,利在速戰,宜堅壁待之。」守謙曰:「寇據城下而不擊,又何待也?」戊辰,守謙獨領麾下千餘人以出,光義遣馬軍都指揮使陵川張廷翰等引兵與守謙等戰於豬頭鋪,守謙敗走,廷翰等乘勝登其城,拔之。彥儔力戰不勝,身被十餘槍,左右皆散去。彥儔奔歸府第,整衣冠,望西北再拜,登樓,縱火自焚。後數日,光義等得其骨於灰燼中,以禮葬之。

王全斌以蜀人斷棧,大軍不得進,議取羅川路入蜀。康延澤潛謂崔彥進曰:「羅川路險,衆難並濟,不如分兵修棧,約會大軍於深渡可也。」彥進遣白全斌,全斌許之。不數日,閣道成,遂進擊金山寨,又破小漫天寨,而全斌亦以大軍由羅川至深渡,與彥進會。蜀人依江而陣,彥進遣步軍都指揮使張萬友等擊之,奪其橋。會暮夜,蜀人退保大漫天寨。明日,彥進、延澤、萬友分兵三道擊之,蜀人悉其精銳來拒,又大破之,乘勝拔其寨,擒寨主義州刺史王審超、監軍趙崇渥及三泉監軍劉延祚。大將王昭遠、趙崇韜引兵來戰,三戰三敗,追奔至利州北,昭遠等遁去,渡桔柏津,焚浮梁,退保劍門。壬申晦,全斌等入利州。獲軍糧八十萬斛。

是月,京師大雪,帝設氈帳於講武殿,衣紫貂裘帽視事。忽謂左右曰:「我被服如此,體尚覺寒,念西征將帥衝犯霜霰,何以堪此!」即解裘、帽,遣中黃門馳驛齎賜全斌,且諭旨諸將以不能遍及也。全斌拜賜感泣。

初,遼太祖威服漠北,分設部帳官。突呂不、室韋部者,本名大、小二黃室韋,太祖以計降之,置爲二部,隸北府節度使。烏庫部者列於外十部,不能成國,附庸於遼,時修職貢。至是以遼主失政,黃室韋掠馬牛叛去。統軍楚固質邀戰,敗之,降其衆。未幾,烏庫部叛,掠居民財畜,詳袞藏引與戰,敗績,藏引死之。

南唐主酷信浮屠法,出禁中金錢募人爲僧,時都下僧及萬人,皆仰給縣官。南唐主退朝,與后服僧衣,誦佛書,拜跪手足成贅;僧有罪,命禮佛而釋之。帝聞其惑,乃選少年有口辯者,南渡見南唐主,論性命之說,南唐主信之,謂之一佛出世,由是不復以治國守邊爲意。

詔江北許諸州民及諸監鹽亭戶緣江採捕及過江貿易。先是江北置榷場,禁商人渡江及百姓緣江採樵,是歲,以江南荐饑,特弛其禁。

太祖啓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三年(遼應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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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蜀主聞王昭遠等敗,甚懼,乃益募兵守劍門,命太子元喆爲元帥,侍中太原李廷珪、同平章事張惠安副之,帶甲萬餘。旗幟悉用文繡,綢其槓以錦,將發而雨,元喆慮其沾溼,悉令解去。俄雨止,復飾之,則皆倒懸槓上。元喆又輦其姬妾及伶人數十以從,見者莫不竊笑。王全斌等自利州趨劍門,次益光,以劍門天險,會議進取之策。侍衛軍頭向韜曰:「得降卒言,益光江東越大山數重,有狹徑,名來蘇,蜀人於江西置柵,對岸可渡。自此出劍門南二十里,至青強店,與官道合,若大軍行此路,則劍門之險不足恃也。」全斌等即欲卷甲赴之,康延澤曰:「蜀人數戰數敗,膽氣奪矣,可急攻而下也。且來蘇狹徑。主帥不宜自行,但可遣一偏將往耳。若抵青強,北與大軍夾擊劍門,昭遠等必成擒矣。」全斌等然之,命史延德分兵趨來蘇,跨江爲浮梁以濟,蜀人見之,棄寨而遁。延德遂至青強,王昭遠引兵退駐漢原坡,留其偏將守劍門,全斌等以銳兵奮擊,破之。及漢原,趙崇韜佈陣,策馬先登,昭遠據胡牀不能起。崇韜戰敗,猶手斬數人,乃被執,昭遠免冑棄甲而逃。甲戌,全斌等遂取劍州,殺蜀軍萬餘人。昭遠投東川,匿民舍,爲追騎所獲。

乙亥,詔瘞徵蜀戰死士卒,被傷者給繒帛。

蜀太子元喆與李廷珪等日夜嬉遊,不恤軍政,至綿州,聞劍門已破,將退保東川;翼日,棄軍西奔,所過盡焚其廬舍、倉廩乃去。蜀主知劍州已破,元喆亦奔還,惶駭不知所爲,問左右:「計將安出?」有老將石奉頵者對曰:「東兵遠來,勢不能久,請聚兵堅守以弊之。」蜀主嘆曰:「吾父子以豐衣美食養士四十年,一旦遇敵,不能爲吾東向發一矢,今雖欲閉壁,誰肯效死者!」司空、平章事李昊勸蜀主封府庫以請降,蜀主從之,因命昊草表。己卯,遣通奏太原伊審徵奉降表詣軍前。初,前蜀之亡也,降表亦昊所爲,蜀人夜書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

遼主以樞密使雅裏克斯爲行軍都統,虎軍詳袞克蘇爲行軍都監,益以圖魯卜部軍三百,合諸部兵討烏庫部。烏庫之叛也,布達齊獨不叛,詔褒之。未幾,烏庫部殺其酋長來降;既而復叛。

乙酉,王全斌等次魏城,伊審徵以蜀主降表至。全斌受之,遣通事舍人汝陰田欽祚乘驛入奏,又遣康延澤趨成都見蜀主,諭以恩信,慰撫軍民。初,劉光義等發夔州,萬、施、開、忠、遂等州刺史皆迎降。光義入城,盡以府庫錢帛給軍士。諸將所過,咸欲屠戮,獨曹彬禁之,乃止,故峽路兵始終秋毫無犯。帝聞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賜彬詔褒之。

戊子,吏部郎中鄧守中試諸司吏書判不當,帝命覆試,黜數人,責守中本曹員外郎。

辛卯,王全斌至昇仙橋,蜀主備亡國之禮,見於軍門;全斌承製釋之。蜀主復遣其弟雅王仁贄奉表求哀。

丙申,田欽祚至自西川,孟昶降表以其先人墳墓及老母爲請,帝優詔答之,並諭西川將吏、百姓,使皆安堵。

丁酉,赦蜀管內,蠲乾德二年逋租,賜今年夏稅之半,除無名科役及增益賦調,減鹽價,賑乏食,還擄獲生口。

自全斌等發京師至昶降,才六十六日,凡得州四十六,縣二百四十,戶五十三萬四千二十九。全斌既平蜀,欲乘勢取雲南,以圖獻。帝鑑唐天寶之禍起於南詔,以玉斧畫大渡河以西曰:「此外非吾有也。」

全斌等入成都後數日,劉光義等始至,孟昶餽遺光義等,及犒師之禮並如初。已而詔書頒賞諸軍,亦無差降,兩路將士爭功,始相疾矣。先是全斌受詔,每制置必與諸將僉議,因是雖小事亦各爲異同,不能即決。全斌及崔彥進、王仁贍等日夜宴飲,不恤軍務,縱部下擄掠子女貨財,蜀人苦之。曹彬屢請旋師,全斌等不聽。

二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癸卯,命參知政事呂餘慶權知成都府,樞密直學士馮瓚權知梓州。餘慶至成都,時盜四起,將士猶恃功驕恣,王全斌等不能禁。一日,藥市始集,街吏馳報有軍校被酒持刃,奪賈人物,餘慶立命捕斬之以徇,軍中畏服,民乃寧居。瓚至梓州,視事才數日,會僞蜀軍校上官進嘯聚亡命三千餘衆,劫村民數萬,夜攻州城。瓚曰:「此烏合之衆,乘夜奄至,必無固志,宜持重以鎮之,旦自潰矣。」城中兵止三百,分守諸門,瓚坐城樓,密令促其更籌,未夜分,擊五鼓,賊驚,遁去。因縱兵追之,擒進,斬於市,招降千餘人,並釋其罪,州境遂安。

以蜀興州馬步軍都指揮使趙彥韜爲興州刺史,酬其鄉導功也。

丙午,以西師所過,民有調發供億之勞,賜秦、鳳、隴、成、階、襄、荊南、房、均等州今年夏租之半;安、彳復、郢、鄧州、光化、漢陽軍十之二;居坊郭者勿輸半年屋稅。

丁巳,權知貢舉盧多遜奏進士劉察等合格者七人。

庚申,孟仁贄至自成都。孟昶所上表有「自量過咎,尚切憂疑」等語,詔答之,略曰:「既自求於多福,當盡滌其前非。朕不食言,爾無過慮。」詔仍不名,又呼昶母爲國母。

三月,孟昶與其官屬皆挈族歸朝,由峽州而下。

初,詔發蜀兵赴闕,並優給裝錢,王全斌等擅減其數,仍縱部曲侵撓之。蜀兵憤怨,行至綿州,遂作亂,劫屬縣以叛,推蜀舊將全師雄爲帥,衆至十餘萬,號興國軍。全斌遣馬軍都監朱光緒往招撫之,光緒盡滅師雄之族,納其愛女及橐裝,師雄怒,遂無歸志,引衆急攻綿州,不克,攻破彭州,入據之,成都十縣皆起兵應師雄。師雄自號興蜀大王,開幕府,置節度二十餘人,分據要害。崔彥進、高彥暉等分道攻討,爲師雄所敗,彥暉戰死,賊衆益熾。師雄分兵斷劍閣,緣江置寨,聲言欲攻成都。自是隨師雄爲亂者一十七州,郵傳不通,全斌等大懼。

自唐天寶以來,方鎮屯重兵,多以賦入自贍,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鮮。五代方鎮益強,率令部曲主場院,厚斂以自利。其屬三司者,補大吏臨之,輸額之外輒入己;或私納貨賄,名曰貢奉,用冀恩賞。帝始即位,猶循前制,牧守來朝,皆有貢奉。及趙普爲相,勸革去其弊,申命諸州,度支經費外,凡金帛以助軍實,悉送都下,無得佔留。又,方鎮闕帥,稍命文臣權知,所在場院,間遣京朝官廷臣監臨,復置轉運使,爲之條禁文簿,漸爲精密,由是利歸公上而外權削矣。建隆初,貢賦悉入左藏庫,及取荊、湖,下西蜀,儲積充足,帝顧左右曰:「軍旅饑饉,當預爲之備,不可臨事厚斂於民。」乃於講武殿後別爲內庫,以貯金帛,號曰封樁庫,凡歲終用度贏餘之數皆入焉。

丁丑,遼部帳大室韋酋長寅尼吉叛。癸未,五坊人四十戶叛入烏庫部。遼主好畋,喜怒無恆,司鷹者小失意輒死,或加砲烙、鐵梳之刑,故五坊入叛。

夏,四月,乙巳,小黃室韋叛。雅裏克斯、克蘇擊之,爲室韋所敗,遣使詰讓。乙卯,以圖裏代雅裏克斯爲都統,以尼古爲監軍,率輕騎進討,仍令岱瑪尋支裏持詔招諭。

癸亥,導五丈河貫宮城,歷後院,內庭池沼,水皆至焉。

初,王全斌慮蜀降兵爲亂,徙置成都夾城中,至是,諸將欲盡殺之。康延澤請簡老幼疾病七千人釋之,餘以兵衛還,浮江而下,賊若來攻奪,殺之未晚;諸將不從。死者共二萬七千餘人。

先是,帝遣使以御府供帳迓孟昶於江陵,且命有司爲昶官屬治第,又遣使至江陵,分給鞍馬車乘。五月,乙酉,昶至近郊,開封尹光義勞之玉津園。丙戌,大陳諸軍於闕前。昶與弟仁贄、子元喆、元珏、宰相李昊等三十三人素服待罪明德門外,詔釋罪,賜昶等襲衣、冠帶。帝御崇元殿,備禮見之。禮畢,御明德門,觀諸軍按部還營。遂宴昶等於大明殿,賜物有差。

六月,甲辰,以孟昶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秦國公。庚戌,昶卒,帝爲輟五日朝,贈尚書令,追封楚王,諡恭孝,賻布帛千匹,葬事官給。初,昶母李氏隨昶至京師,帝數命肩輿入宮,謂之曰:「國母善自愛無戚,若懷鄉土,異日當送母歸。」李氏曰:「使妾安往?」帝曰:「歸蜀耳。」李氏曰:「妾家本太原,倘獲歸老並門,妾之願也。」時帝已有北征意,聞其言,喜曰:「俟平劉鈞,即如母所願。」因厚加賚賜。及昶卒,李氏不哭,舉酒酹地曰:「汝不能死社稷,貪生至今日。吾所以忍死者,爲汝在耳;今汝既死,吾安用生!」因不食數日而死。

遼主之遣諭室韋也,欲撫降之,及尋支裏至,諭之,不從,仍命雅裏克斯率羣牧兵追討,戰於柴河,不利。室韋酋長寅尼吉,亡入德埒勒部,德埒勒部者,遼國外十部之一也。是月,德埒勒部來降,室韋平,乃專討烏庫部。

劉光義、曹彬等屢破全師雄,賊鋒稍衄。未幾,虎捷指揮使呂翰又以嘉州叛,與師雄僞署將劉澤合,衆至五萬,殺逐刺史、通判。曹彬率兵會仁贍等圍翰於嘉州,翰棄城走,追襲,大破之,殺戮數萬人,翰走保雅州。

秋,七月,帝聞西川行營有大校割民妻乳而殺之者,亟召至闕,斬之都市。近臣營救頗切,帝因流涕曰:「興師吊伐,婦人何罪,而殘忍至此!當速置法以償其冤。」

南漢主鋹殺其招討使邵廷琄。廷琄屯洸口,招輯亡叛,訓士卒,修戰備,國人賴以少安。或譖廷琄將圖不軌,鋹信之,賜廷琄死。

珍州刺史田景遷內附。

甲戌,遼雅裏克斯奏烏庫部至河德濼,遣伊勒希巴、常斯等擊之。丁丑,烏庫部掠上京北榆林峪居民,遣林牙蕭幹、郎君耶律賢適討之,庚辰,雅裏克斯等與烏庫部戰,不利。

八月,己酉,詔以西川兵馬都監康延澤爲普州刺史。延澤詣王全斌請兵護送,全斌纔給以百人。延澤至簡州,招集逃亡,凡得千餘人,教習戰陣,擁以去。及賊境,揭示威信,所招集又得三千人,遂破劉澤三萬餘衆,賊勢稍沮。

辛酉,以左散騎常侍華陽歐陽炯爲翰林學士。炯性坦率,無檢束,雅喜長笛,帝間召至便殿奏曲。御史中丞劉溫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諫曰:「禁署之職,典司誥命,不可作伶人事。」帝曰:「孟昶君臣溺於聲樂,炯至宰相,尚習此伎,故爲我所擒。所以召炯,欲驗言者之不誣耳。」溫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鑑戒之微。」自是遂不復召。溫叟常晚過明德門西闕前,帝方與中黃門數人登樓,騶者潛知之,以白溫叟,溫叟令傳呼依常而過。翼日,請對,且言:「人主非時登樓,則近侍咸望恩宥,輦下諸軍亦希賞給;臣所以呵導而過者,欲示衆以陛下非時不登樓也。」帝善之。

九月,己巳,帝御講武殿,閱諸道兵,得萬餘人,名馬軍曰驍雄,步軍曰雄武,並屬侍衛司。

冬,十月,丁未,遼常斯進討烏庫部,大敗之。烏庫部旋平。

十一月,丁卯朔,康延澤入普州。先是州城悉被焚蕩,乃依山設柵,且行且戰,取糧於遂州,復城普州。既而劉澤領衆來降,詔以延澤兼東川七州招安巡檢使。

祕書監、判大理寺尹拙等言:「後唐劉嶽《書儀》,稱婦爲舅姑服三年,與律不同,然亦準敕行用,請別裁定之。」詔百官集議,左僕射魏仁浦等奏議曰:「謹按《禮·內則》云:『婦事舅姑,如事父母。』舅姑與父母一也。古禮有期年之說,雖於義可稽;《書儀》著三年之文,實在禮爲當。蓋五服制度,前代增益已多。只如嫂叔無服,唐太宗令服小功;曾祖父母舊服三月,增爲五月;嫡子婦大功,增爲期;衆子婦小功,增爲大功;父在爲母服期,高宗增爲三年,婦人爲夫之姨舅無服,明皇令從夫而服;又增姨舅同服緦麻,又堂姨舅服袒免。訖今遵行,遂爲典制。況三年之內,几筵尚存,豈可夫衣衰粗,婦襲紈綺?夫婦齊體,哀樂不同,求之人情,實傷至治。況婦人爲夫有三年之服,於舅姑而止服期,是尊夫而卑舅姑也。且昭憲皇太后喪,孝明皇后親行三年之服,可以爲萬代法。」十二月,丁酉朔,始令婦爲舅姑三年齊斬,一從其夫。

己亥,詔西川管內監軍巡檢毋預州縣事。

是月,遼主駐黑山平澱。

太祖啓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四年(遼應曆十六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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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丁卯朔,遼主被酒,不受賀。

甲申,遼主微行市中,賜酒家銀絹。

丁亥,以客省使丁德裕爲西川都巡檢使,與引進副使王班、內班都知張嶼同率兵赴西川。

是月,遼人侵易州,監軍任德義擊卻之。

二月,安國節度使羅彥瑰等敗北漢兵於靜陽,擒其將鹿英。

權知貢舉王祐言進士合格者六人,諸科合格者九人。帝恐有遺才,辛酉,令於下第選人內取其優長者,試而升之。

甲子,免西川今年夏租及諸征之半,田不得耕者盡除之。

三月,己巳,遼主東狩,旋以獲鵝,輒酣飲達旦。

癸酉,罷義倉。

夏,四月,壬子,罷光州貢鷹鷂。

丁巳,遼天德軍節度使於延超之子來降。

是月,詔曰:「出納之吝,謂之有司。倘規致於羨餘,必深務於掊克。知光化軍張全操上言,三司令諸處場院主吏,有羨餘粟及萬石、芻五萬束以上者,上其名,請行賞典。此苟非倍納民租,私減軍食,何以致之!宜追寢其事,勿復頒行,除官所定耗外,嚴加止絕。」

初,帝遣右拾遺孫逢吉至成都收蜀圖書、法物。五月,乙亥,逢吉還,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燬;圖書付史館。

孟昶服用奢僭,至於溺器亦裝以七寶,帝遽命碎之,曰:「自奉如此,欲無亡,得乎?」帝躬履儉約,常衣浣濯之衣,乘輿服用,皆尚質素,寢殿設青布緣葦簾,宮闈帟幕,無文采之飾。嘗出麻縷布裳賜左右曰:「此吾舊所服用也。」開封尹光義因侍宴禁中,從容言降下服用太草率,帝正色曰:「爾不記居夾馬營中時邪?」

初,帝改今元,命宰相撰前世所無年號以進。既平蜀,蜀宮人有入掖庭者,帝閱其奩具,得舊鑑,其背有「乾德四年鑄」字,帝大驚,出鑑以示宰相,皆不能答。乃召學士陶穀、竇儀問之,儀曰:「此必蜀物。昔僞蜀王衍有此號,當是其歲所鑄也。」帝乃嘆曰:「宰相須用讀書人。」由是益重儒臣。趙普初以吏道聞,寡學術,帝每勸以讀書,普遂手不釋卷。

甲申,遼主以歲旱,泛舟於池,禱雨;不雨,舍舟立水中,俄頃乃雨。

庚寅,帝親試製科舉人姜涉等於紫雲樓下。涉等文理疏略,不應策問,並賜酒食,遣之。

六月,詔:「人臣家不得私養宦者。內侍年三十以上,方許養一子。士庶敢有閹童男者不敕。」

王全斌破賊帥全師雄於灌口寨,擒其黨二千人,師雄以衆趨金堂。

及秋,七月,丙寅,以歲穰,詔州縣長吏勸民儲積節儉,無遊惰,及禁民蒲博。

禁將帥取軍中精卒爲牙兵。

戊辰,西南夷首領董暠等內附。

甲戌,以前永州刺史晉陽安守忠爲漢州刺史。守忠初護屯田兵於河陰,及師克蜀,帝召守忠,謂曰:「遠俗苛虐,南鄭走集之地,卿爲朕撫治之。」即遣守忠權知興元。於是移守漢州,時大兵來還,供億倍費,公帑不足,守忠助以私錢。帝每遣使,必戒之曰:「安守忠在蜀,能自律己,汝行見之,當效其爲人。」

壬午,遼主諭有司:「先期行幸頓次,必高立標識,令民勿犯。此聞低置其標於深草中,利民誤入,因之取財。自今有復然者,以死論。」

是月,以孔子四十四世孫宜爲曲阜縣主簿。宜舉進士不中,因上書述其家世,特命之。

八月,辛丑,召宰相、樞密使、開封尹、翰林學士竇儀、知制誥王祐等宴紫雲樓下,因論及民事,帝謂宰相趙普等曰:「下愚之民,雖不分菽麥,如籓侯不爲撫養,務行苛刻,朕斷不容之。」普對曰:「陛下愛民如此,乃堯、舜之用心也。」

庚戌,樞密直學士馮瓚,綾錦副使李美,殿中侍御史李檝,爲宰相趙普陷贓論死,會赦,流沙門島,逢恩不還。

丙辰,河決滑州,壞靈河縣大堤,發士卒丁夫數萬人治之,被泛者蠲其秋租。

閏月,詔求亡書:「凡吏民有以書籍來獻者,令史館視其篇目,館中所無則收之。獻書人送學士院試問吏理,堪仕職官者以聞。」是歲,《三禮》涉弼,《三傳》彭幹,學究朱載,皆應詔獻書,命分置書府,賜弼等科名。

甲子,以灌口鎮爲永康軍。

王全斌言破賊帥呂翰,克雅州。

乙丑,河溢入南華縣。

遼主觀野鹿入馴鹿,立馬飲至晡。

乙亥,詔:「民能樹藝桑棗、墾開荒田者,不加徵;令佐能勸來者受賞。」

九月,壬辰朔,虎捷指揮使孫進、龍衛指揮使吳環等二十七人,坐黨呂翰亂伏誅,族進家。

庚子,遼主以重九宴飲,夜以繼日,旬餘乃罷。

丙午,詔吳越立禹廟於會稽。

西川戍卒多亡命在賊黨中,或請案誅其妻子。帝語樞密使李崇矩曰:「朕慮其間有被賊驅脅者,非本心也。」乃盡釋勿誅。

冬,十月,辛酉朔,詔太常寺,自今大朝會復用二舞。先是中原多故,禮樂之器浸廢,帝始命判太常寺浚儀和峴講求修復之,別營宮懸三十六虡設於庭,登歌兩架設於殿,又置鼓吹十二案,及舞人所執旌纛、干鏚、籥翟等與其服,皆如舊制。帝以雅樂聲高,近於哀思,命和峴討論。峴上疏謂:「西京銅望臬可校古法,即今司天臺影表上石尺是也。取王樸所定尺校之,短於石尺四分。樂聲之高蓋由此。」帝乃令依古法別造新尺,並黃鐘九寸之管,使工人校其聲,果下於樸所定管一律。又內出上黨羊頭山秬黍累尺校律,亦相契合,遂重造十二律管以取聲。由是雅樂音始和暢。

癸亥,詔諸郡立古帝王陵廟,置戶有差。

庚辰,遼以北漢主有母喪,遣使賻吊。

十一月,癸巳,日南至,帝御乾元殿受朝畢,常服御大明殿,羣臣上壽,初用雅樂登歌及文德、武功二舞。

諸州所置通判,多與長吏忿爭,常曰:「我監州也,朝廷使我來監汝!」長吏舉動多爲所制。或言其太甚,宜抑損之,乙未,詔:「諸州通判無得怙權徇私,須與長吏連署文移,方許行下。」

癸丑,翰林學士、禮部尚書竇儀卒。帝以儀在滁州時弗與親吏絹,每嘉其有執守,屢對大臣言,欲用爲相。及趙普專政,帝患之,欲聞其過,召儀,語及普多不法,且譽儀早負才望。儀盛言普開國元勳,公忠亮直,帝不悅。儀歸,語諸弟曰:「我必不能作宰相,然亦不詣朱崖,吾門可保矣。」普素忌儀剛直,引薛居正、呂餘慶參知政事,陶穀、趙逄、高錫等又相黨附,共排儀,帝意中輟。至是卒,帝憫然曰:「天何奪我竇儀之速也!」贈右僕射。

庚申,妖人張龍兒等二十四人伏誅,族龍兒、李玉、楊密、聶贇家。

十二月,甲子,遼主幸殿前都點檢耶律伊賴哈家,飲宴連日。伊賴哈,檢校太師合魯之子也,初以父任入侍,遼主引爲布衣交,與謀機密。遼主酗酒,數以細故殺人。有監雉者,因傷雉而亡,獲之,欲誅,伊賴哈諫曰:「是罪不應死。」遼主竟殺之,以屍付伊賴哈曰:「收汝故人。」伊賴哈不爲止。復有監鹿詳袞亡一鹿,下獄,當死,伊賴哈又諫曰:「人命至重,豈可爲一獸殺之?」良久,得免。遼主雖不盡從伊賴哈之言,然愛之特甚。嘗從秋獮,善爲鹿鳴者呼一麚至。遼法,麚岐角者,惟天子得射。遼主命伊賴哈射之,應弦而麚踣,遼主大悅,賜賚優渥。及是,宴歡甚,復賜金盂、細錦及孕馬百匹,左右授官者甚衆。

丁德裕同西川兵馬都監張延通帥師破賊,擒其僞都統康祚,磔於市。延通,潞城人也。

康延澤既城普州,王可僚復合數州兵來攻,延澤擊走之,追奔至合州。全師雄病死金堂,德裕及王全斌等分往招輯,賊衆悉平。

是月,北漢復取遼州。

達勒達入貢。達勒達,本東北靺鞨之別種,唐元和後徙陰山,至是來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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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乾德四年:丙寅,九六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