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二十三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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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一九四七).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八日決議案
〔S/330/Corr.1〕
安全理事會,
決議在安全理事會未作新決議以前,依理事會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決議案十五(一九四六)成立之調查團應於關係地帶留置一輔助團,由每一團員指派代表一人組成之,藉以賡續履行該調查團依照其任務規定而指定之職務。
第一三一次會議以九票對零通過,棄權者二(波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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