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遷玄宗廟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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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遷玄宗廟議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和《全唐文/卷0505
蜀本、《舊志》,或無“廟”字,非是。《舊史·禮儀志》:長慶四年五月,禮儀使奏,時穆宗當祔。公豈以吏部侍郎為禮儀使邪?

右。禮儀使奏:「謹按《周禮》:『天子七廟[1],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尚書·咸有一德》亦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2]。』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國者祭五代[3]。』則知天子上祭七廟[4],典籍通規,祖功宗德,不在其數。

國朝九廟之制,法周之文 —— 太祖景皇帝始為唐公,肇基天命,義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堯皇帝,創業經始,化隋為唐,義同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應期[5],造有區夏,義同周之武王[6]。其下三昭三穆,謂之親廟,與太祖而七,四時常饗,自如禮文。」

伏以今年宗廟遞遷,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親盡之祖,雖有功德,新主入廟,禮合祧藏太廟中[7]第一夾室。每至禘祫之歲,合食如常。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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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穀梁傳》云:“天子至於士,皆有廟,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
  2. “尚書”至“觀德”十六字,《舊史》缺
  3. 或無「卿」字。「曰」上或有「亦」字。「祭七代」或作「事七世」。「祭五代」或作「事五世」,或作「祭五廟」
  4. 「廟」或作「代」
  5. 「應」或作「膺」
  6. 下或有「也」字
  7. 藏下或有遷字,或作“祧遷藏太廟中”。中下或有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