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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委錄事參軍專判錢物斛斗文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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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委錄事參軍專判錢物斛斗文案奏
作者:魏扶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57

下州應管當司諸色錢物斛斗等。前件錢物斛斗,散在天下州府。緣當司無巡院覺察,多被官吏專擅破除。歲久之後,即推在所腹內。徒煩勘詰,終無可徵。今後諸州府錢物斛斗文案,委司錄事參軍專判,仍與長史通判。每至交替,各具申奏,並無懸欠,至考滿日,遞相交割。請準常平義倉斛斗例與減選,仍每月量支紙筆錢。若盜使官錢,及將借貸與人,並請準(闕)元敕以贓論。如徵收欠折,及達限省條,並請量加懲殿。如缺司錄,即請令選諸強幹官員專知,不得令假攝官權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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