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653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重定向自院解字第3653號
院解字第3652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653號解釋》
院解字第3654號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2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文所述情形不能依禁煙、禁毒治罪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