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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发〔2019〕15号
关于批准《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批准,请予公布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批准,请予公布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