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130-司馬光-資治通鑑-80-32.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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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詔錢薄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閒喧擾是嵗始興

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爲宜聽民鑄錢郡縣置錢署樂鑄

之家皆居署内平其凖式去其雜僞去春所禁新品一

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萬稅三千嚴檢盜鑄丹楊尹顔

竣駮之以爲五銖輕重定於漢丗魏晉以降莫之能改

誠以物貨旣均改之僞生故也今云去春所禁一時施

若巨細揔行而不從公鑄利已旣深情僞無極私鑄

翦鑿盡不可禁財貨未贍大錢已竭數歳之間悉爲塵

土矣今新禁𥘉行品式未一須㬰自止不足以垂聖慮

唯府藏空匱實爲重憂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

姓雖贍無解官乏唯簡費去華專在節儉求贍之道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