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4-魏徵-羣書治要-16-02.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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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儁才雖多何補焉?不

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奪黎氏之地,三也;

仲章,潞賢人。黎氏,黎侯國。虐我伯姬,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

其儁才而不以茂德,兹益罪也。後之人,或者將

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審政令。若之何

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無乃

不可乎?夫恃才與衆,亡之道也。商紂由之,故滅。

天反時爲災,寒暑易節。地反物爲妖,群物失性。民反德爲

亂,亂則妖災生。盡在狄矣。」晉侯從之。夏,晉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