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39-葛洪-抱朴子-6-1.djvu/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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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雜真採取姦利誘人取物越井跨竈晦歌朔哭凡

有一事輙是一罪隨事輕重司命奪其等紀筭盡則

死但有惡心而無惡迹者奪筭若惡事而損於人者

若筭紀未盡而自死者皆殃及子孫也諸横奪人財

物者或計其妻子家口以當填之以致死䘮但不即

至耳其惡行若不足以煞其家人者乆乆終遭水火

刼盗及行求遺噐物若遇縣官疾病自營醫藥烹牲

祭祀所用之費要當令足以盡其所取之直也故道

家言枉煞人者是以兵刃而更相煞其取非義之財